第二节
11点15分,施黛拉开车去学校接儿子。当经过戴伟和佩娣泊车的地方,她在车灯的光亮中发现那辆棕色冉波勒副驾驶座边的门敞开着,再一细看,戴伟仰面躺在紧靠车门的地上,佩娣则倒在离车的后部约30英尺处。警方后来推测,这大概是她在试图逃离凶手的子弹时所能达到的最远距离。吓得半死的施黛拉在寻求救援的路上截下一辆正在巡逻的贝尼夏警车。
警官丹尼尔·毕达和警员韦连·沃讷迅速赶到现场。其时冉波勒车还没有熄火,马达仍是热的,估计是两位年轻人为了让车内保持暖和。虽然副驾驶座的门敞开着,其余三个门却都是锁上的。从这一点和两人倒下的位置判断,凶手有意让他俩从一个门出去,以免他们朝不同的方向逃跑。点点滴滴的血迹自车门处一直延伸到佩娣的尸体,更多的血从她的鼻子和口中涌出,在她的身边有一大摊血。佩娣·璐·杰莘已停止了呼吸,戴伟还一息尚存。12点05分,当急救车载着戴伟·亚瑟·法拉第抵达维列奥总医院时,医生宣布他已经死亡。
因为案发地点并不在贝尼夏警署的辖区,毕达警官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了维列奥和贝尼夏所属的索兰诺地区警署。大约午夜时分,地区警署上士侦探莱斯·伦伯拉德率员赶到。丹尼尔和韦连遂将此案移交莱斯接手。像这种跨辖区的行动通常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从而增加了侦破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
好几位目击者都曾在案发地点看见戴伟的车,其中包括一对夫妻,他们在10点15分和10点30分之间两次经过那里。还有两名湖边的狩猎者在11点刚过时见到那辆棕色冉波勒。也许是为了更加隐秘,戴伟在停靠路边之后又将车调了头,使副驾驶座面对公路。
那天晚上在荷蔓湖路的这一段还发生了一件或许与本案有关联的怪事。9点左右,有人看见一辆浅色或白色的四门轿车,可能是雪佛莱·茵帕拉,停在抽水站大门附近。10点前后,又有几个人在同一地点看见同一辆车。9点和10点之间,大概是快9点半的时候,两名约会的年轻人把车停靠在离抽水站不远的路边。这时,一辆朝西面维列奥方向行驶的车开过他们身旁,减速、停车,然后缓缓向他们这边倒车。两位年轻人觉得不对,赶快将车启动,朝贝尼夏方向开去。那辆车则紧急调头,穷追不舍,直到他们从遇到的第一个出口下去,看着那辆车继续沿荷蔓湖路向东行驶。几位看见戴伟的车的证人也注意到抽水站附近的一辆白色雪佛莱。
凶杀现场没有发现指纹、车辙印和搏斗的迹象。警方在车里车外的地上,及受害者体内共找到10颗温切斯特公司1967年10月刚推出的镀铜超级X弹的子弹和弹壳,并由此判断,凶器应该是点二二高标准101型半自动手枪,或点二二JC赫更斯80型自动步枪。
根据砾石地面留下的轻微鞋印和弹道学证据推测,枪手极有可能是从后面接近冉波勒车,先射击右面的后窗,再射击左面的后轮,然后来到前左侧,即驾驶座的窗户。这迫使两位年轻人打开副驾驶座的前门仓皇外逃。佩娣此时已经受伤,她开始拼命地往前跑。她身中五弹,全部集中在后背的右部,从第五和第六根肋骨之间往下直到骨盆。如果她是在狂奔时中弹,则意味着凶手枪法高超。后来警方又在地上发现了两颗朝佩娣逃跑的方向射击的子弹,说明凶手有两枪落了空。也有可能是,在佩娣因为中弹,或先前的伤痛,或其他别的原因如摔跤而倒下之后,凶犯赶上前来对准她连射数发,直至子弹全部打光。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所有的子弹射程都在10英尺之内。当然即便如此,也不排除作案人有一手好枪法。那天晚上月黑风高,而且目标在快速地移动,难免有打飞的时候。戴伟只在头部中了一枪,从左耳后上方穿过大脑。伤口周边的弹药粉末和灼伤的痕迹说明,枪口离得非常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