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青年男子开车离去。据女孩们描述,此人非常硕健,25岁到35岁,身高180米以上,体重100公斤到110公斤,不戴眼镜,深色直发剪得很短,梳成偏分头。身着黑色短袖绒衫和深蓝色长裤,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长得也不寒碜,烟抽得很厉害。他的车可能是1966年的银色或浅蓝色双门雪佛莱,加利福尼亚牌照。
6点半左右,在凶杀案现场以北将近一英里处,一位牙医和他的儿子感觉有人在注视他们。当那人发现父子俩注意到他时,立刻转身离去。此人与女孩们描述的那个男子非常相似。后来警方画家为这位神秘的窥视者画了模拟像,但不曾公开,也不曾将他列为嫌疑人。警方声称只是想找这位男子谈谈。
29岁的保罗·理·斯汀是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旧金山学院英语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已婚。为养家糊口挣学费,他兼做两份课余工作:推销保险和开出租。
贝利叶沙湖凶杀案后两周,1969年10月11日,星期六,晚上9点半。夜雾渐起。保罗·斯汀在旧金山市中心联合广场的玫森路和芥蓠街交界的十字路口接了一位客人。乘客要去旧金山半岛北面顶端的普斯蒂奥山庄。根据保罗向调度员的报告和在车内日志的记录,此行的终点应该是华盛顿路和枫叶街的交叉口。但出租车最后停在了距那里西面一个街区的华盛顿路靠近樱桃街的地方。该乘客对准保罗的头部右侧近距离开枪。没有人知道他是在这之前还是之后蹿到前面的副驾驶座的。但有目击者看见他取下车钥匙,掏出司机的钱包,并用刀从保罗衣衫后背的下部割下一大块。
此时,街对面一栋民居的二楼,十来个中学生正在开派对。一位14岁的女孩刚好站在距出租车15英尺的窗口。当她意识到她所看见的一切时,立即叫来了她的两位哥哥。很快,孩子们全都聚到了窗前。他们看见那人钻出出租车,绕到驾驶座侧,拉开左前门里里外外地擦拭,然后带着那片浸透鲜血的衣衫扬长而去,留下保罗的天霸手表、支票簿、戒指和口袋中大约4美元零钱,还有敞开的右后侧车门。
待凶手拐进樱桃街,从视线中消失后,孩子们在9点58分拨通了911报警电话。他们告诉警方,凶犯是一名白人男子,25岁到30岁,红棕色的头发剪得很短,就像是军人的发式,体形粗壮,身高约180米,戴眼镜,身着派克风雪大衣和深色裤子。但当警方通过无线电发出紧急讯息时,却将嫌疑人说成是“成年黑人男子”,往下发生的事便众说纷纭了。
几分钟后,最早赶往现场的警官唐拿德·佛克斯和埃瑞克·泽尔曼在杰克逊路离樱桃街不远处,看到一个体形穿着和急讯广播中所说的嫌疑人相差无几的粗壮汉子,正向着普斯蒂奥山庄走去。但那是一个白人。有的版本说,唐拿德和埃瑞克停下车问那人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或事,壮汉说见一个持枪者顺着华盛顿路往西去了。两位警官于是继续驶往现场。不到5分钟,无线电中的说辞改成了“成年白人男子”,唐拿德和埃瑞克赶紧掉头,但是已经太晚了。不管怎么样,他们肯定曾经比较仔细地打量过那个人。后来警方先按照孩子们的报告绘制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又根据两位警官提供的线索进行修改,警署的档案中也记载了他们关于那个男子的详尽描述,只是只字未提他们停车与他交谈的事。有传言说旧金山警署为了掩饰其尴尬而故意隐去了那一段。直到2003年,当美国广播公司的电视记者采访唐拿德·佛克斯时,他的说法仍然是:“假如我们知道是‘成年白人男子’,我们至少会停下车来盘问他。”
警方的报告里是这样写的:“该嫌疑人为成年白人男子,35岁至45岁,约180米,90公斤至100公斤。中等粗壮,胸腹部凸出,肤色适中,浅色头发,脑后似有白发(亦可能是灯光的效果)……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