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代表美国国家队参加过一次世界级的滑雪比赛。
对迈克·斯卡克尔来讲,萨顿报告才仅仅是他厄运的开头。1996年2月16日,据当时收视率颇高的电视专题节目《未解之谜》(UnsolvedMysteries)报道,一位自称菲尔·洛伦兹的人打电话给该节目的举报热线,称他于70年代末期和迈克一起在依兰少管中心接受戒酒戒毒治疗达两年,其间迈克曾在一次小组会上当着好几个人的面,坦承他用高尔夫球棍打死了玛莎·莫克利。迈克说他当时喝醉了,他在醉酒的时候脑子里经常一片空白,对自己之所为毫无意识。据说在那次小组治疗时,依兰中心主任约瑟·瑞希也在场并录了音。
1997年,多米尼克·达恩将两份萨顿报告的复印件分别交给康涅狄格州司法部和作家、前洛杉矶警署侦探马克·弗尔曼。后者在自己独立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8年出版了《格林尼奇凶杀案》一书。书中指迈克·斯卡克尔为玛莎·莫克利命案的真凶,并在其重构的案情中认为,莫克利小姐并未在那天晚上的9点50分离开托尼·斯卡克尔,他们一起在斯卡克尔家里一直呆到11点20分,迈克等人从泰利恩家返回。迈克再次目睹托尼和玛莎之间的亲密,怒火中烧,与托尼吵了起来。玛莎愤然离去,但在回家的途中被盛怒的迈克追杀,当场毙命。其间,肯·利托顿刚好来到主卧室的阳台上,他是近视眼,即使戴着眼镜在黑暗中也很难分辨清楚。借着威尔士街的路灯,他隐约看见有两个人影在莫克利家的草坪上晃动,但他不能肯定到底是谁,或到底在发生着什么。同时,迈克也看见了阳台上的人影。书中认为,迈克对萨顿专案组所言在玛莎窗前的大树上手淫,实乃凶犯在大松树下扒掉被害人的裤子之后,对着尸体手淫。此一论点后来在法庭上被公诉方所引用。尽管作者因为在书中过分渲染格林尼奇警方的无能与腐败而遭到当地办案人员的抨击,后来证明,此书有关案情的分析对最后结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年,《邪恶豪门》出版,从书名就不难看出作者梯姆·杜马斯的倾向。书中虽未明确地裁断凶手究竟是谁,但却在另一方面促进了本案的进程。
自斯卡克尔家族中断了与办案人员的合作以来,格林尼奇警方曾多次向其所属的凡尔费德地区检察长办公室提出申请,要求成立大陪审团,强行传唤他们认为与本案有关的证人,但每次皆被检察长唐·布朗以证据不足而驳回。唐·布朗的顾虑是,根据康涅狄格州法律,第一,如果被传唤之证人认为在大陪审团前作证可能会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麻烦,并援引宪法修正案第五款保持沉默,大陪审团为赢得其合作,须预先赦免其罪。这就意味着,倘若此人果真是凶犯,在他如实作证之后,检察长办公室不得对他进行起诉和判罪。第二,康涅狄格州的大陪审团是所谓一锤子买卖,如果传讯调查的结果仍无足够的证据对任何人提起起诉,则此案便被永远地画上句号,成为死案,今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重新立案。所以该州的检察官们除非有十分的把握,否则不敢轻易考虑动用大陪审团。自1975年玛莎·莫克利命案以来,唐·布朗在位的20余年里曾屡屡驳回警方及受害人家属要求成立大陪审团的申请,其中有好几次警方自认有足够的理由,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说法。
梯姆·杜马斯在《邪恶豪门》一书中写道,如果斯卡克尔家族真的想利用权力和金钱影响当地警方和司法界,使本案不死不活永远不得开庭,最好的方法就是买通唐·布朗。1998年4月,此书出版后两星期,唐·布朗突然宣布辞职,并称其原因是“杜马斯的书”。事后梯姆·杜马斯说,他书中所言只是反映了记者们的猜测和公众的议论,实际上他个人认为唐·布朗不可能受贿,因为在1991年,正是唐·布朗批准对玛莎·莫克利凶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