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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晕脑胀打瞌睡,就给他开了别的药。谁知第二天在法庭上,伍其达当众向法官发难,说狱医拒绝了他的医疗要求,致使他病情加重。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

    伍其达在狱中被列为“高危罪犯”。他本是重案犯,更兼体格硕健,又会武功,即使有手铐脚镣,看守们有时候也心里发怵。1992年,法庭曾一度使用一种特制的笼子,休庭时便将伍其达锁于笼中。这在后来又成了他申诉的理由。据伍其达称,这个笼子让他深感恐怖和羞辱,恶梦连连,夜不能寐,以致身心皆受到伤害,云云。

    伍其达的另一招是,不断辞退更换官方为他指定的律师。据法庭的档案记载,伍其达前后一共更换过12次律师。每当新律师接手案子,所有的调查、策划、准备工作等等就得重头开始。仅此一项,不但为伍其达赢得了更多的时间,而且使州政府耗费了更多的资金。伍其达对任何一位代理过他的律师都不满意,都能指出种种的不是。有一次,他甚至以100万美元的索赔金状告他的辩护律师们。还有一次,他向圣安佐斯法院提交动议,要求自任辩护律师,被法院驳回。

    伍其达的律师们曾在当地作过一次民意测验,结果95%的卡拉沃若地区居民都认定伍其达“有罪”,只有5%的人表示,要在公诉方和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后才能作出判断。被告方随即以伍其达不可能在圣安佐斯获得公正裁决为由,要求易地审判。此项动议被递交到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1994年4月8日,法庭命令将“伍其达案”的庭审地点移至洛杉矶的桑坦纳。

    又经过了四年多的各种听证与延期,1998年10月26日,“伍其达案”在桑坦纳法院开庭审理。

    伍其达被指控的罪名包括12项预谋杀人罪。在蓝山路现场的13名受害者中,警方确信唐纳德·勒克和乔斯·甘纳被害于1983年,当时伍其达正在利文坞军事监狱里服刑,所以与这两宗案子没有关系。但除了蓝山路外,伍其达还应该对1984年7月发生的唐·约勒梯命案负责。

    因为法官约翰·瑞恩允许摄像机进入法庭,首席公诉人霞琳·翰纳珈在开场发言中播放的“卡茜/白兰达”录像带的某些画面,当天便出现在三大电视台的全国新闻上,在公众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民愤。事后,陪审团中的一名中年妇女对记者说,在庭审期间,录像带上的画面搅得她天天晚上做恶梦。

    霞琳·翰纳珈在发言中指出:“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把蓝山路变成了一座血淋淋的杀人魔窟和阴森恐怖的巨大坟墓。”“12个活生生的人从地球上消失了。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就是策划并实施这一系列谋杀的刽子手。”

    被告方首席辩护律师威廉·凯立在他的开场白中针对录像带的内容反驳道:“请注意,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伍其达在这所法庭上被起诉的罪名是谋杀,而不是撕破什么人的衣服。”“你们在那盘录像带里可以看到这样或那样的镜头,但有一点你们始终没有看到,就是谋杀。”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双方各用了大约一半的时间传唤证人,提交证据,阐述自己的案子。被告方辩护的立足点仍然是,一切都是莱钠德·勒克干的,他才是本案的真凶,而伍其达只不过有时候在现场而已。其间,1999年1月18日,伍其达在法庭上表示,如果公诉方放弃交叉提问,他将为自己出庭作证。约翰·瑞恩法官理所当然地驳回了这一荒唐的要求。

    1月25日,被告方听证结束后,伍其达交给他的辩护律师路易斯·卡拉普一封信,并要他当庭宣读。伍其达在信中坚持要求法庭撤换他的律师,被法官驳回。

    1月26日,公诉方在其总结性发言中第三次播放了“卡茜/白兰达”录像带,并一一回顾了他们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和证词。霞琳·翰纳珈强调指出,根据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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