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1999年12月8日,本案预审在位于纽约唐人街中心圣特雷路100号的刑事法庭大楼开庭,讨论被告方提出的一项动议,关于不予在法庭辩论中引用娴泰和肯尼在刚被捕时说的某些“言不由衷”的话。可能是监狱的饭菜不合口味,娴泰看上去瘦了一大圈。七天的听证共有18位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执法人员出庭作证,最后,法官同意从记录中删除娴泰对警方说的几段话,例如,她曾经做过助理律师,她懂得她的权利;再如,假如允许她事先征求律师的意见,她也许可以向警方提供有关伊琳·苏尔曼的线索;以及肯尼对办案人员否认他有车等言论。这就是说,在联邦调查局和纽约警署的这些证人出庭时,他们不可以引用娴泰和肯尼说过的这些话,公诉方也不可以利用这些言论攻击被告。
2000年1月27日,开始审查挑选陪审团成员。首先从近1000名候选人中用小组筛选法挑出100名左右,再逐一进行评议。被告方请来了资深犯罪心理学家亚瑟·威德博士作为顾问,他建议被告方尽可能挑选蓝领阶层,如出租车司机、卡车司机、建筑工人和门卫等,因为“他们看问题的角度和我们不一样”。娴泰则希望最好是清一色的黑人和南美族裔,“他们比较富于同情心”。在她的辩护律师中,麦可·哈迪和霍赛·慕尼茨就分别是黑人和南美人。
法官冉娜·乌维勒首先对诸位候选人解释了娴泰与肯尼被指控的罪名,讲述了伊琳·苏尔曼的失踪,然后指出,本案没有尸体、没有DNA、没有血迹、没有目击者、没有现场证据,是一个完完全全建立在间接证据或旁证上的案子。
“旁证并不比直接证据好,也不比直接证据差。没有尸体并不意味着没有谋杀。只要有足够有力的证据,即使没有尸体,你们也可以裁定谋杀罪……如果你坚持认为只有尸体才能证明谋杀,没问题,你可以保留你的观点,但是你不能进入这个陪审团。”
乌维勒法官没有提到的是,在此之前,纽约州有过两起,全美国已有十几起没有尸体,但被告最后被判谋杀罪的案例。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根据西方国家司法界的传统观念,没有尸体则不能证明被害人已经死亡,这样的案例一般只能按失踪处理。
陪审团候选人要回答的问题包括,他们是否认识任何一位被告、律师或可能出庭的证人;在此之前他们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本案的了解,是否会影响他们能否仅仅根据法庭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是否有语言或理解上的障碍,等等。
经过两个星期的筛选评定,组成了八女四男共12人的陪审团,其中有:公立学校助理厨师、电话公司技术员、图书管理员、股票经纪人、民政部工作人员、教师、律师事务所秘书、建筑工人、推销员、两名邮递员,和一位有经济学学位的妇女。按照惯例,第一位入选陪审团的成员为陪审长。此外还有六名候补陪审员。
2000年2月14日,对娴泰·凯梅斯和肯尼·凯梅斯的审判正式开庭。首席公诉人康妮·佛南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始了她长达3小时的发言。
“现在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两名被贪婪和狂妄泯灭了良知和人性的罪犯。从加利福尼亚到拉斯维加斯,从佛罗里达到纽约,警方循着他们邪恶的踪迹一直追到苏尔曼大厦,在那里,他们杀害了伊琳·苏尔曼。等你们看到和听到我们即将呈交给法庭的证据和证词,你们将会得出唯一而简单的结论:伊琳·苏尔曼已经不在人世,是这两名被告杀害了她,因为她成了他们的绊脚石,他们非得把她除掉不可。而且只要人们找不到她的尸体,他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掠夺盗窃她的财产——那座价值数百万的苏尔曼大厦。”
康妮接下去告诉陪审团,早在杀人藏尸之前很久,娴泰和肯尼就已开始精心策划如何把苏尔曼大厦据为己有。康妮提到娴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