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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利,所以从一开始,经济上的窘迫就像幽灵一般如影随形。多年后,韦斯特教授从列维利街监狱写给友人乔恩·洛威尔的信中有这样一段陈述:

    事实上,我对于金钱的价值知之甚少。我父亲从来就只给予我极少的零花钱,而且不允许我过问或插手他的生意,当然毫无疑问,他老人家是出于好意。自从结婚后住在波士顿,我从父亲那里得到的只有每年500美元,房租亦包含其中。我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债务,但一直坚信,我的诊所能挣钱。

    父亲去世时,我只得到了本应属于我的财产的一半,而且其中不包括乔尔斯江大桥的部分——我必须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他把不动产全部留给了我的孩子们。在我的有生之年,我只能享用每年的进项。如果有孩子结婚,则那笔进项便属于我和未婚的孩子们。

    由于听信了他人——非我家族中人的怂恿,我极其愚蠢地在剑桥置下了巨大而昂贵的豪宅,并花高价打造园林,购买书籍和家具等。此后数年,我屡屡负债,几乎无力支撑我的产业。当初买房子买地时,人家都对我说,这一带的房地产十分抢手,不出几年,我只消卖掉我手中地产的一部分,便可以赚回大笔的钱,从而摆脱所有的债务。结果呢,却是差不多全盘输光。

    这栋位于哈佛路上的豪宅后来在1837年被债权人拍卖,韦斯特一家便以“租至买”的形式搬进了哈佛广场附近花园街22号约纳斯·崴萨先生的房子。“租至买”是一种长期租赁合同,双方预先讲定等房客缴纳的房租费总额相当于该房产的价值时,房子便归房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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