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在我的实验室里面和底下发现的尸体完全有可能是他弄来医学院出售的——伊弗任通常是在晚上卖给学生尸体,这样就看不太清楚尸体的成色——而且可能是用麻袋装进来的(通常如此)……解剖实验室里有专门的装置处理血迹,将血冲洗到盐水里。若是在那里留下什么痕迹也不会被人怀疑。
假如我要藏一些人体断肢,绝对不敢扔进马桶里,因为那是警方最可能搜查的地方。伊弗任知道我卫生间的钥匙挂在哪里。他也完全可以从楼上实验室的楼梯下来,他有那道门的钥匙,也有楼上实验室讲台后面那道门的钥匙,他可以在我的实验室里轻而易举地做任何事情。我曾不止一次地发现卫生间的门打开了,而我明明记得是锁上了的……
伊弗任在11月23日,星期五和星期一之间清理过我实验室里的垃圾。如果上了锁,他是怎么进去的?
被告方律师爱德华·索耶尔在收到韦斯特教授的手记后,并没有采纳教授的建议传唤以上证人,也没有在交叉取证时向伊弗任·利托菲尔德提问盗卖尸体的事,因为伊弗任在医学院里除了负责打扫清洁等杂役外,还另有一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任务,就是为他的雇主提供人体标本。这在那个年代的医学界业内其实算不上是什么秘密,凡是搞解剖的地方都必须有自己的“进货”渠道,甚至设专人专司此职。所以,伊弗任常常与一些盗墓贼们打交道,从这个特殊的黑市上买来死人卖给医学院,并从中略取小利。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官方和警方对这个非法行当睁一眼闭一眼,任其在夜幕下猖獗肆行。伊弗任自己也不时地充当盗墓贼,比如教授手记中提到的那几件勾当。
所以,爱德华·索耶尔的顾虑不无道理。如果端到了台面上或法庭上,哈佛医学院解剖的尸体恐怕没有哪一具是来路正当的。试想,本案发生之前,医学院已经在民众中有一些“声名狼藉”了,后来又偏偏是在那里发现了“受害者”的残骸。如果再将从黑市上倒尸体的“丑闻”捅将出来,哈佛医学院真的有可能被一把火烧成灰烬。
爱德华·索耶尔此举显然是保全了医学院,甚至整个哈佛大学的名誉,但律师和校方是否就此进行过接触却无从考证。
此外,医学院也让伊弗任负责将他弄来的尸体收拾处理干净备用。不少尸体需要按照任课教授的要求在事先切割肢解,那也是勤杂工的职责。据估算,他每年大约要进行这类的“操作”百次以上,从这个意义上讲,伊弗任·利托菲尔德也称得上是一位解剖或肢解高手,虽然其刀法不一定非常专业规范。请看“韦斯特手记”的下一段:
20多年来,我从没解剖过一具尸体。伊弗任倒总是有机会看人家解剖。他的职责之一是在课后缝合尸体,包括华伦博士的课、解剖实验课和福尔莫斯教授的课。他至少看见过上千具尸体被解剖,以及在人体内部的各种实验。而且,这些年来,他也自己肢解尸体,或帮助别人做解剖。他完全算得上是一位专家。他懂得如何切开关节和胸骨,也知道如何防止血液流淌。
…………
伊弗任也定购过氢氧化钾——不是为我——他无疑认为他可以用氢氧化钾销毁人体残肢——肯定是星期一那天——我那段时间根本就不用氢氧化钾——除了有时候用一点点化学家所说的“分析纯氢氧化钾”,那种有火漆封口包装的。我一般是从布鲁特-卡辛-史蒂文公司定购。“工业纯氢氧化钾”或“常用氢氧化钾”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纯度极差。我的实验室里只有很少一点“工业纯氢氧化钾”,还有就是经酒精提纯的“分析纯氢氧化钾”,密封在小瓶子里,非常贵。小瓶子现在还在那儿。一个化学家不会使用氢氧化钾——那是碱。而应该用相反的——酸。
伊弗任知道我从来就是一个人在实验室里准备实验课,或做研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