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伊和阿尔文·格斯坦一起去了住在肯伍德的一户富有的家具商哈特曼家里。据警方透露的情报,哈特曼家9岁的儿子,也是哈佛学校学生的鄂尔文,是在绑架案发生之前最后看见勃比·范克斯活着的人。星期三下午,勃比从棒球比赛中退出后离开学校时,鄂尔文也正要回家。两个人住家的方向是相同的。小男孩记得,勃比当时就走在他前面100英尺左右。鄂尔文跟着勃比先横穿马路到了爱黎司路路西,再向南跨过48街。这时候,他看见一辆往北行驶的深蓝色文顿牌轿车左转进了48街。那辆车在48街调了头,回到爱黎司路,这次是朝着南面开。鄂尔文又走了几步,瞥见路边人家花圃里的郁金香开得正盛,便饶有兴味地停下来观看。等鄂尔文抬起头时,前面的勃比不见了,只有那辆深蓝色文顿还在继续南行。小男孩说,他既没看见勃比上车,也没看见车上有人下来,但是前后不过一分钟,勃比就消失了。
从哈特曼家出来已是中午时分,因为报社主编没有派给他们具体的任务,两位年轻记者便信步来到阿尔文的母校芝加哥大学。他们在午餐桌上遇见了阿尔文的两个熟人,《晚间美国人》报驻芝加哥大学见习记者,也是该校学生的豪尔·梅耶和理查德·洛易。
此理查德·洛易便是住在范克斯家斜对过,与范克斯家沾着远亲,而且和勃比·范克斯打过网球的那位理查德·洛易。但他的同学们不一定知道这些。理查德在大学里的赫赫名气,在于他年仅18岁,已然做了一年的研究生,一名真正的少年天才。理查德自幼聪敏过人,智力卓绝,在小学里曾连跳数级。12岁初中毕业后,进入肯伍德社区内与哈佛学校齐名的另一所名校——芝加哥大学附属中学。两年以后,便当上了芝加哥大学的一年级学生。为了逃避家庭的管教,理查德在大学三年级时转学去了位于安纳勃的密执安大学,又用两年时间修完全部大学课程,成为该校历史上最年轻的毕业生。从去年秋天开始,理查德重返芝加哥大学,念欧美历史的研究生。现在又突然说厌倦了历史,准备过完暑假就去法学院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