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身带着它?纳森说,我就是懒,眼镜放进衣兜里就随它去了,再不会想到要把它拿出来收好。假如这套西服要送出去干洗,我或许会记得把它取出来。但是像这种在野外粗穿的衣服,有时候一年半载也难得洗一次。
警探们问:“你记不记得是怎样丢掉眼镜的?”纳森说,可能在他绊跤的时候,眼镜便从胸前的衣袋里掉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绊的跤?”警探们追问道,“星期六还是星期天?”
“一般来讲,我的记忆力是不错的。”纳森答曰,“但是我确实记不起是星期六或星期天在他们捡到眼镜的那个地方摔的跤,不过算来应该是星期六。你们还记得我刚才讲过的吗?那天我们看见了三只费拉尔鸟,我想打下一只来做标本,所以换上了橡胶靴子。那双靴子又大又笨重,而且不合脚,故而跌倒的可能性比较大。”
警探们把眼镜递给纳森,请他揣进胸前的衣袋里,示范他是如何跌倒,眼镜又是如何掉出来的。纳森往前一扑,双手撑地,眼镜并没有掉出来。又试了几遍其他的姿势,还是掉不出来。
警探们让纳森将外套脱掉,放在地上,再倒提着捡起来。这一次,眼镜掉在了地毯上。
但这一切又能说明什么呢?纳森·里奥普完全可能是在与绑架谋杀案毫无关系的一次野外活动中丢失了眼镜。也就是说,办案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调查的结果,只是否定了他们手里仅有的一件现场物证。
也许是不甘心吧,几位警探并没有就此放纳森走人,而是开始了进一步的盘查,询问他案发当日,即5月21日,星期三,从下午到晚上的全部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