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故事是我的真实经历:跟踪
让我给气乐了:“你别跟我扯那些用不着的,坦白交代你自己的问题就行了。”
我有点急了,对警察说道:“我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啊,我红灯停绿灯行,一贯的尊老爱幼遵纪守法,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就是《雷锋同志的故事》,远近谁不知道我是出了名的大好人啊。”
警察一拍桌子:“你要是老实人社会上就没坏人了。你在饭馆里吃饭喝酒,吃完不给钱撒丫子就跑,有你这么学雷锋的吗?你自己说说这属于什么行为?”
我这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才算落地,心想什么大不了的事,你不说我都忘了。
我起初还怕警察是因为我偷窥跟踪王雪菲,或者是购买伪造的假公安证件,携带管制刀具的事抓我。
要是因为那三条,随便哪一条都够我吃不了兜着走的。
我吃霸王餐的行为相对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顶多是罚款拘留之类的处罚。
我嬉皮笑脸地跟警察解释,我是看见他们欺负小孩,我见义勇为来着,我的行为虽然不太恰当,但是动机和出发点还是好的,希望政府处罚我的时候能考虑到这一点,从轻发落。
警察说:“行了,法治社会,只重视行为造成的后果,动机只是参考因素。你签个字吧。”
我一看警察是给我开了张拘留十五天的刑票,后面备注上还写着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
我也没多看,就签了字,跟警察说:“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赶紧把我送分局拘留所吧,现在还不到晚上十二点,我现在赶紧进去还能算是一天。”
警察奇怪地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你真想得开,倒一点都不在乎。”
我斜着眼没好气地说:“我要是想不开你就不拘留我了是吗?那我就想不开一个给你看看。”
警察赶紧说:“可别,你还是想开点吧。”
我说:“好像有个伟人说没进过监狱的人就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拘留所虽然比监狱差一个级别,我好赖也算是进去学习一回,蛮好的。”
一个多小时之后警察用车把我送到了分局拘留所,我对拘留罚款之类的毫不在乎,把心一横,想都不去想了。
但是在进拘留所的一瞬间,我想起一件事来:“糟了,忘了告诉张涛别去见王雪菲了。”
我完全没有想到,那天晚上的电话是我和张涛最后的一次通话。
被拘留的这些日子里,虽然吃了不少苦处,却也从社会的另一个特殊角度见识了一些平常的生活中无法想象的真人真事。
在那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每个监号各自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小社会体系。监内的犯人,按照身份不同,依次排出地位等级。最大的头头便是号长,享有不少特权。
我被关的所在是一楼甲三,整个监区是按照甲乙丙划分,甲一是女号,与甲三中间隔着一间空置的甲二。
甲三室是所谓的“小拘”。羁押的都是短期拘留的,人员结构复杂无比,有赌博的,有嫖娼的,有打架的,有卖盗版影碟的,有贴小广告的,此外还有三四个残疾聋哑人,这些哑巴清一色的是扒手。
我和阿豪也是在甲三里面认识的,他之所以被关拘留,是因为他参加朋友的婚礼,席上喝得多了,认不得回去的路,便去敲一个老太太的家门,那老太太吓得不轻,不敢开门,阿豪就用手把那家的玻璃砸了,手上被碎玻璃割了不少口子,后来有路过的人打了110,他就被关进了拘留所。事后如果不是警察告诉他他的所作所为,他自己根本就完全不知道做过什么。
有些情况是我没进去前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的,首先一个没想到的就是人太多。十几平米的地方关了四十多人,睡觉的时候一层码一层,足足摞上三层才睡得开。
若是不幸被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