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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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基嫩前厅的柜子有瓶“野火鸡”,而她的钥匙就在我的口袋里。
这可吓住我了。整整一瓶酒,我随到随喝。要是到了那里,我不可能喝一两杯就算完事,我会喝光整瓶,而且只要开喝,我会一瓶接一瓶喝个没完。
我还是打了电话。
她在睡觉。听她接电话的声音我就知道。
我说:“我是马修。抱歉这么晚打来。”
“没关系。现在几点?老天,已经过了两点。”
“抱歉。”
“没关系。你还好吗,马修?”
“不好。”
“喝了酒?”
“没有。”
“那就没事。”
“我快崩溃了。”我说,“打电话给你是因为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可以不喝酒的办法。”
“做得好。”
“我可以过去吗?”
一阵死寂。算了,我在想。在法雷尔小店打烊前赶紧喝上一杯,然后打道回府。早知道就不打这通电话。
“马修,我也说不好这想法对不对。记住只要一个钟头一个钟头熬就好,实在没办法就一分钟一分钟来也可以,你随时可以打电话过来。吵醒我没关系,可是——”
我说:“半小时前我差点丢掉小命。我狠狠揍了那个家伙,又把他的腿打断。这辈子我从没抖得这么厉害。我看只有喝酒才能止住,可是我不敢喝,又怕我忍不住还是会去喝。本想只有找个人陪着聊天才能熬过去,不过这也难说。抱掀,不该吵你的。这又不是你的责任,抱歉,”
“等等。”
“我还在。”
“圣马克斯广场那儿有个地方,周末晚上都通宵聚会。地址就在通讯录里,我帮你查。”
‘好啊。”
“你不想去,对吧?”
“每次聚会我都说不出话。算了,简,我不会有事。”
“你在儿?”
“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叉口。”
“你多久可以到这儿?”
我扫了一眼阿姆斯特朗酒吧。我的吉普赛出租车还停在那里。
“有辆出租车等着我。”我说。
“还记得怎么过来?”
“记得,”
出租车把我载到简那栋位于利斯本纳德街的六层仓库式建筑前头,计费表已经快吃光原本的二十块钱。我又给了她二十块钱。给得有点多,但我心存感激,而且我大方得起。
我按简的铃,两声长三声短,然后走出门外,等她给我丢下钥匙。我搭电梯到五楼,然后爬上她的阁楼小屋。
“挺快。”她说,‘你还真有辆出租车等着。”
不过也足够她更衣。她已换上旧的李牌牛仔裤,和一件红黑相间的花格子法兰绒衬衫。她是个颇有魅力的女人,中等身高,骨肉匀称,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她有一张心型脸,头发暗棕带灰,垂到肩膀。间隔适中的灰色大眼睛。她没有化妆。
她说:“我煮了咖啡。你不爱加东西,对吧?”
“只加波本。”
“开玩笑。你坐,我去拿咖啡。”
她捧着咖啡过来时,我正站在她的雕塑梅杜莎旁边。我的指尖沿着她的蛇形发辫滑下。
“她的头发让我想起一个女孩。”我说,“她金黄色的头发绑成辫子盘在头上、像极了你的梅杜莎。”
“谁?”
“她被人刺死,我不知道从哪说起。”
“随便哪里。”
我讲了很久,语无伦次,从事情的起头说到当晚被抢的经过。然后倒回前面,再讲后面。她偶尔起身去拿咖啡,等她回来时,我会接着话头说下去。或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