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句话的重要性,“关于达基嫩,”他说,“我可以帮你带个口信回去。”
“什么样的口信?”
“说你愿意放手。”
“这个口信可能并不属实,‘男孩’丹尼。”
“马修——”
“你记得杰克·班尼吗?”
“我记得杰克·班尼吗?我当然记得杰克·班尼。”
“记得他表演那个抢匪的笑话吧?人家说:‘要钱还是要命?’中间停了好久,真是久,然后班尼说:‘我得慢慢考虑。’”
“你就是这个回答?你得慢慢考虑?”
“我就是这个回答。”
出来走到七十二街上,我站在一家文具店门口的阴影下,等着看有没有人跟我走出普根酒吧。我在那儿站了整整有五分钟,同时想着“男孩”丹尼的话。我站着的时候,有几个人离开普根酒吧,但他们看来不像我得担心的人物。
我走到路边想叫出租车,然后又决定干脆走半条街到哥伦布大道,招辆顺道的出租车。到了拐角,我想想夜色不错,我又不赶,沿途慢慢穿过十五条街走到哥伦布大道对我也许会有好处,让我比较容易入睡。我过街往城中方向走去。还没到下一条街。我发现我的手已经伸进外套口袋,紧紧握着那把手抢。
好笑。又没人跟踪我,我他妈的怕个什么?
空气中有什么东西隐隐叫人不安。
我继续走下去,展示我礼拜六晚上从没表现过的各种街头求生技能。我走人行道靠路沿的那边,跟建筑物和门廊保持一定距离。我东张西望,偶尔转头瞧瞧是不是有人尾随。我一直抓着手抢。手指轻轻搁在扳机旁边。
我穿过百老汇大道,经过林肯中心和欧尼尔店,走到六十和六十一街之间的路上,对面是福德西服店。忽然我听到后头有车,马上来个急转身。那车斜横过宽广的大路朝我开来,差点撞上一辆出租车。也许我听到了他煞车的声音,也许我就是因此转身。
我扑倒在马路上,从街边滚向建筑,抽出那把点三二手枪。
车子还在跟着我,轮子已经打直。我本以为那车有意冲上人行道。结果没有。车窗全部开着,有人从后车窗探身出来,看着我的方向,他手里有个什么东西——
我用枪指向他。我俯卧在地,手肘撑在前方,两手握枪,手指已经扣上扳机。
从窗内探身出来的男子偷偷扔出个东西。我在想,老天,是炸弹,于是便瞄准他。我感觉到指尖下的扳机感觉到它像什么活物一样在抖颤,而我却僵住了。我没办法扣动他妈的扳机。
时间也僵住了,就像影片里的定格一幕。离我八到十码的地方,一只瓶子撞上一栋建筑的砖墙,啪啪击碎。除了玻璃的碎裂声外,没有听到任何爆炸。只是一只空瓶子。
而那车也只是一辆普通车。我看着它继续往南在第九大道上蛇行而去,里头坐着六个孩子,六个醉醺醺的孩子,他们很可能会害死人,他们已经醉到那个程度,不过到时候杀了人也只是意外。他们不是职业杀手,不是被人雇来宰我的枪手。他们只是一伙喝过头的孩子。也许他们会害得某人终身残废,也许他们会毁了那辆车,也许他们会平安到家,连个挡泥板也没损坏。
我慢慢起身,看着手中的枪。感谢上帝我没开枪。我差点开火,我差点夺去几条人命。
老天作证,我真有这打算。我努力试过——因为猜测他们想要杀我。
但我做不出来。假如那伙人真是杀手,假如我看到的那东西不是威士忌酒瓶,是我当时以为的手枪或者炸弹,我还是不会扣动扳机。他们会杀了我,我则会端着把没开火的左轮手枪死在那里。
耶稣基督。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