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她有男友,而他给了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测她有男友,他给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后你循线追查,看起来你是对的,结果外套没有引出男友,因为他没留下姓名。如果拿着一件在我们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着一枚不在我们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么?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福尔摩斯说,不叫的狗是线索。不过你手头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踪不明的戒指,这能证明什么?”
“它不见了。”
“对。”
“哪儿去了?”
“跟浴缸塞环去了同一个地方,冲进他妈的下水道去了。我怎么知道它跑哪儿了?”
“它消失了。”
“那又怎么样?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让我们假设她戴着它去了她被害的那家旅馆。”
“你又没看见。”
“咱们先假设这样,行吗?”
“好吧,姑且这么说。”
“是谁拿的?有个警察从她手上撸下来的?”
“不对。”他说,“没有人会那么做。散置的现金自然有人拿,这点我们都知道,但谋杀案受害者手上的戒指?”他摇摇头,“再说,没人跟她单独一起过。这种事没有人会在有旁人的时候做。”
“清洁女工昵?发现尸体的那个?”
“天老爷,不可能。我问过那个可怜的女人。她只看了一眼尸体就开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够大的话,她会尖叫到现在。要她拿着拖把柄去碰达基嫩,她都嫌太近了。”
“是谁拿走戒指的?”
“假设她戴去那儿的话——”
“对。”
“应该是凶手拿的。”
“为什么?”
“也许他酷爱珠宝,也许他偏爱绿色。”
“讲下去。”
“也许戒指值钱。这家伙杀人不眨眼,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他可能觉得偷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钱包里的几百块他都没动,乔。”
“也许他没时间翻她的包。”
“他有时间洗个澡。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有足够的时间翻她钱包。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翻。我们只知道他没拿钱。”
“那又怎么样?”
“但他拿了戒指。他有时间抓住她血淋淋的手,硬把戒指撸了下来。”
“也许撸下来不难,也许戒指不合手。”
“他为什么要拿?”
“想送他妹妹。”
“有更好的理由吗?”
“没有。”他说,“没他妈什么了。我没有更好的理由。你到底想说什么?他担心戒指泄漏他的身份?”
“为什么不昵?”
“那他为什么不拿走貂皮?我们他妈的知道那貂皮是她男友买的。也许他没用他的名字,但他怎能确定没说漏嘴,而且店员总能记得点什么吧?他连毛巾都拿走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就怕留下半根阴毛,现在你又说他拿走戒指。这戒指我看是左外野凭空飞来的吧?我过去两个半礼拜里一次也没听说过它,今晚凭什么非听下可?”
我什么也没说。他拿起烟盒,递给我一枝。我摇摇头。他自己拿了一枝点上,猛抽了一口,喷出一圈烟雾。然后伸手摩挲头,抚平那原已服贴在他头皮上的暗色头发。
他说:“有可能上头刻了字。对,大家都有这个习惯。在内侧刻字。给心爱的金,弗雷迪赠,类似这样的狗屁。你说呢?”
“我不知道。”
“有什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