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推测。回过头说,奥斯本对他所看到的那个人的形容很有意思。看起来,他所形容的的确像是他亲眼见过的某一个人。你知道,要形容一个人的眼睛、鼻子、下巴、耳朵等等,实在非常困难。要是你试试看,就会发现自己正在下意识中描述一个你在某个地方——火车或者公车上——见过的人。奥斯本所形容的人,显然长相非常特殊,我相信他一定曾经看见威纳博有一天在伯恩茅斯坐在汽车里,并且对他的长相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果真那样,他当然不知道威纳博是个残废。”
“另一个使我对奥斯本产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药商。我想,我们手上那张名单可能跟麻醉药那方面有关——但是事实上不是,所以要不是奥斯本先生自己存心插一脚的话,我也许早就忘了他这个人。他一直想知道我们有什么进展,所以又写信来说,他在马区狄平村一个教会园游会上,再度看到他所说的那个人。当时他还是不知道威纳博先生得了小儿麻痹症。等他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没办法让自己闭上嘴了,这就是他的虚荣心,典型的犯罪者虚荣心。他一点也不肯承认自己错了。他像个傻子一样,一再坚持自己的理论,并且提出各种荒谬的解释。我曾经到他在伯恩茅斯的住处看过他,很有意思。他把那栋房子称为‘埃佛勒斯’,并且把埃佛勒斯峰的照片挂在大厅,告诉我他对喜马拉雅山非常有兴趣。其实他就是喜欢那种廉价的笑话,光从这个名字就应该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埃佛勒斯’,从字义上来说就是永恒的休息,他的职业就是这个,只要别人付出适合的代价,他就可以给人永恒的休息。整个布局非常聪明,布莱德利在伯明罕,塞莎·格雷在马区狄平村举行降神会,而奥斯本先生无论跟塞莎·格雷、布莱德利,或者被害者都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所需要的技术对一位药剂师来说,真是牛刀小试,算不上一回事。可是问题就是,他必须理智地保持沉默。”
“可是那些钱呢?”我问:“他做这些事总是为了钱吧?”
“喔,没错,他是为了钱才这么做。他显然梦想自己能够像个有钱的重要人物一样,到世界各地旅游、享受,可是他却不是他自己所想像的那种人。我想,亲手杀人使他觉得很快乐,一次又一次地逃开杀人罪,他更是沉醉不已。”
“可是那些钱到底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我问。
“很简单,”李俊说:“不过要不是我看到他布置那栋小平房的方式,我也不会想到。当然,他是个守财奴,他爱钱,也想得到钱,可是不是为了要用。那栋平房没怎么布置,全都是从大拍卖的时候买来的便宜货。他不喜欢花钱,只是想拥有钱。”
“你是说他全都存到银行里了?”
“喔,不,”李俊说:“我想我们会在他那栋平房的某块地板下找出来。”
李俊和我都沉默了一会儿,我在想,沙乔利·奥斯本实在是个很奇怪的人。
“柯立根一定会说他是脾脏或者胰脏的某个腺体有毛病,不是分泌太旺盛,就是分泌不足——我可记不清了。我是个单纯的人——他却不是好人。我觉得最奇怪的一点,就是一个人怎么会既聪明又偏偏那么傻。”
“有些邪恶而又伟大的人,头脑往往很好。”我说。
李俊摇摇头,说:“不,邪恶不是超越人性的一种东西,它比人性逊色。罪犯希望自己重要,但却永远没办法做到,因为他永远缺少一点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