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布尔是一个小小的市镇,位于西势镇的北部,大约在整个县的中心区。它看起来和英国一般的小市镇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稍微富裕一些。就因为这样,布尔农业展览会,虽然也仅是一个县里的农展,却享有很不错的名声。
每一年来这里参加过展览会的动物,很多都会出现在其他更大型的展览会上,而且都有很不错的表现,因此当地也有很多人在其他的展览会上会发出这样的赞叹:“我还记得这匹马在布尔农展上初出茅庐的样子哩! ”
这是一个挺现代化、令人喜爱的小镇,有一所教堂、几间有历史的旅馆、一条又宽又大的街道。如果报社的麦先生看到来这里参加展览的农人们的神情,一定会更加不高兴的——因为他们就是那么地满足于他们目前的处境。
这个每年初夏举行的农展,不但是一个做生意的机会,也是许多人的年度社交活动。展览会结束时,通常都会举行一个大型的舞会,大家可以在这里聊天应酬,并且交换一些东家长西家短的消息。
早先交通还是依靠马车时,大伙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布尔镇的旅馆里过夜。可是自从汽车方便以后,住旅馆的人就减少了。还有什么比舞会后、一大群人挤在一部车子里呼啸着回家来得过瘾呢? 于是,住旅馆的只剩下一些老一辈的,或是家住得很远、晚上不便把参展的动物送回家的人。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住在杰克旅馆里。
亚叙别家自威廉·亚叙别七世时代起,便一直是住在杰克旅馆。他们订的房间并不是旅馆里最好的,因为那时最好的房间总是列丁罕一家订下的。事实上,这些年来,亚叙别家若想要订好一些的房间,也不是做不到,可是他们家的人一向简朴惯了,并不想这么做。他们虽然不是很满意于这三个景观并不很美、家具也不是很精致的房间,但他们总是很自然地觉得:这么多年来,这些房间是最适合他们住的。
葛雷在星期二傍晚就把参展马匹带到布尔来了,亚瑟则是星期三早上带着小马和爱莲的坐骑巴斯特来的,因为巴斯特不喜欢在不属于它自己的马房里住,它一闹起脾气来,是可以把整间陌生的马房踢碎的。西蒙和孪生姊妹陪着碧翠坐一部车来,博来则和爱莲乘她的小金龟,只不过中间夹了个汤尼——这孩子坚持他一定要参加一项儿童的赛马,还说:“如果我不能参加,我爸爸一定会自杀。”博来真希望这个小毛虫不能来——起码不要这样夹在他和爱莲中间。他愈来愈感到:他能够和爱莲这样愉快自然地相处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今天的天气一定会很棒的,”爱莲一面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一面说:“这么多年的农展,我只记得有一次下大雨。这些参加的人运气真好。博来,我有没有把手套放在箱子里? ”
“有的。”
“你整个早上想做什么? 只是去看高大婶做果酱吗? ”
“我想到跑道去走走看看。”
“真聪明。”爱莲同意地说:“真是个好办法。”
“其他的选手恐怕对跑道非常熟悉了。”
“一点也没错,事实上如果你把马放出去,它们都知道要往哪里跑。对了,碧翠姑姑是不是已经给了你看台的票了? ”
“给了。”
“你带在身上了吗? ”
“带了。”
“今天早上我好像有点哕嗦,大概是心里有点紧张吧。你可是沉稳得很。博来,你一直都是这样八风吹不动的吗? ”
“我也会紧张的。”
“是心里面紧张,外表轻松? ”
“恐怕是吧。”
“真有意思。外表都看不出来。”
“是吧。”
“你这样很不错。我一紧张就脸红。”
博来觉得现在脸颊红红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