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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送来的档案十分完整。亨利。歌陶白是长伊顿附近一座私人庄园的木工,娶了“主屋”里一名洗衣妇为妻。他在打谷场上的一次意外中丧生,于是那位寡妇领到了一小笔抚恤金——部分伊顿的农舍必须腾出别人住,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到诺丁汉去,因为在那里比较有希望找到工作。当时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这段时期以后,他们的相关资料就出奇地难找,仅有官方记录。在乡下,一切的变化都非常缓慢,生活圈窄小,记忆可以停留得很久。但是生活在变动快速的城市中,如果一家人在一栋房子里只住六个月就搬走了,甚至连这家人究竟存在与否,都未必有人记得。

    结果惟一真正帮得上忙的,是《周日新闻剪影》所报道的梅格。印德勒。她是个肥胖热心、嗓门大心肠好的女人,膝下要照顾一大群小孩,右手打完,左手就要伸出去安抚。她对海伦。寇森斯的事还是有点余怒未消,不过如果能避免她的思路转到寇森斯身上,她能提供的消息可说是源源不绝。她之所以会记得那家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地方,而是因为她自己家就住在他们家对门,中间只隔着一块楼梯平台,而且她和克莉丝在同一个工厂上班,所以有时候免不了会一起回家。她对克莉丝。歌陶白只有淡淡的好感;她看不惯她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态度,那是当然的;如果你必须要在工厂讨生活,那就在工厂讨生活,为什么要庸人自扰? 庸人自扰也就罢了,克莉丝还有一种动作,喜欢把工作时掉在她身上的灰尘抖掉,好像那是什么脏东西一样。而且她老是戴帽子,根本没有必要,就是装模作样而已。

    她很依恋母亲,可是她母亲的眼里只有赫伯。坏胚子一个,如果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非赫伯莫属。油条、狡猾、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就像你每个星期天在街上会看到的那种。但是歌陶白太太认为他是个开心果。他总是千方百计为难克莉丝。

    克莉丝有一次想说服妈妈让她去上舞蹈课,虽然梅格想不通上舞蹈课要干什么:你只要站在旁边看一下别人是怎么跳的,大概就可以了,接下来只需要自己练习——可是赫伯一听说这件事,立刻全力反对。因为他们负担不起,他说——除非是赫伯想要的东西,否则他们一概都负担不起——更何况,跳舞是轻浮的事情,是上帝不赞同的。赫伯永远知道上帝赞同的是什么。他不只是阻止上舞蹈课这个念头而已,还想办法拿走克莉丝存下来的钱,这笔钱是她希望妈妈可以帮忙补足尾数的。

    他申斥克莉丝这种只为自己存钱的行为太自私,尤其在妈妈身体不好的时候。他说了那么多母亲健康不佳的事,以至于歌陶白太太真的觉得不舒服起来,跟着也躺到床上了。赫伯还帮着吃掉克莉丝买回去的美食佳肴。赫伯和母亲一起到史盖格涅斯去玩了四天,就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又刚好没有工作。其实他失业次数多得不可胜数。

    是的,梅格的确很帮忙。当然,她不知道他们家后来怎么了。她母亲葬礼后的第二天克莉丝就离开了诺丁汉。

    因为房租付到那个周末为止,所以赫伯独自留下来在那房子里多待了几天。梅格记得这件事,因为他在这段期间在房子里有一次“聚会”——他老是举办能让他自己说话的聚会——害得许多邻居不得不对隔墙传出来的歌声抱怨连连。好像廉价公寓里一天到晚没停过的吵架声没有加上他的就不够吵似的! 他都办什么样的聚会? 这个嘛,根据她想得起来的,他起先搞的是政治演说般的长篇大论,不过很快就转而大谈信仰;因为不管你怎么对听众胡说八道,当你说的是信仰,他们就不会扔东西砸你。她个人认为他其实无所谓自己在说什么,只要说话的人是他就够了。她从来没有认识过比赫伯。歌陶白更自以为是,却更没资格自以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丝去了哪里,或者赫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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