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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想看报纸的欲望就消失了。而且说真的,没有倒还快乐一点。这年头的报纸让人看了很沮丧。

    坐在自己小小的家里,她很难相信外面有这么多暴行和仇恨。

    辛格继续询问了许多人关于那个冷酷无情的东西赫伯。歌陶白的事。不过几乎可以说没有人记得他。他从来不曾在一个工作上超过五个月( 五个月是他的最高记录,在一个铁器商那里) ,知道他离开了也没有人难过。谁都不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不过范恩到南街去访问克雷生前的服装师邦朵,倒是带回来赫伯的一些消息。

    是的。邦朵知道她有一个兄弟。一提起他,她皱缩的脸上那对眨巴眨巴的褐眼眨得更厉害了。她只见过他一次,希望这辈子永远不会再见到他。有天晚上在纽约,他递了一张纸条进来给她的女主人,在她的更衣室里。这是她第一次有自己的更衣室,也是她名列在节目单上的第一部戏,那部戏叫做《我们走吧! 》。她演得很成功。

    当时邦朵负责将她还有其他九位小姐打扮成唱诗班的女孩,但是当她的女主人红遍全世界的时候,她继续把邦朵留在身边。她的女主人就是这种人:永远不会忘记朋友。纸条送进来之前,她一直有说有笑的。可是她读纸条的时候,那个表情就像某人挖起一匙冰淇淋正要送进嘴里,却发现里面有条虫一样。他走进来的时候她说:“你终于还是出现了! ”他说他是要来警告她,她将有大难临头什么的。她说:“应该是来看看有什么好处可捡吧,我看你是这个意思。”邦朵从没见她那么生气过。

    之前她刚把白天的妆卸掉,正准备要化上舞台妆,脸上一点颜色都没有。然后她请邦朵到外面去,不过房里开始吵得很凶。邦朵站在门外守着——在那时候,就有很多人想求见她的女主人——免不了还是会听到一些。到最后她不得不进去,因为女主人再不上台就要来不及了。

    那男的要她闭嘴,不过女主人说如果他还不走的话,她要叫警察了。于是他就走了,而且在她的印象里从来没有再出现过。偶尔他会寄信来——邦朵认得他的笔迹——而且好像永远知道她们在哪里,因为信上都是正确的地址,不是转寄过来的。

    每次收到他的信以后,女主人总会陷入严重的郁闷。有时长达两天,甚至更久。有一次她说:“仇恨真的很耗体力,你说对不对,邦朵? ”邦朵从来没恨过谁,除了一个习惯对她很不客气的警察以外,不过她是咬牙切齿地恨他,而且她也承认仇恨的确很伤人。像一把火在内心延烧,直烧到你一点也不剩。

    除了邦朵对克莉丝汀的哥哥所作的描述之外,还有美国警方的报告。赫伯。歌陶白在他妹妹进入美国之后五年左右也去了美国。他在波士顿一位着名的神职人员家里当过一段短时间的男仆,对方起初显然是为他的举止虔诚所欺骗。他后来因为某种芥蒂而离开——至于是何种芥蒂并不清楚,因为这位神职人员,不论是出于基督徒的慈悲,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担心自己的识人不明受人议论,不愿提起控诉——警方也失去了他的行踪。

    然而据信他应该就是那个打着“神的兄弟”名号,以先知姿态在美国境内四处巡回的男子,而且,报告上说,最后还名利双收。他曾在肯塔基州因为亵渎神明而入狱,在德州因诈骗罪入狱,在密苏里州因聚众暴动而入狱,在阿肯色州是他自己请求保护,在怀俄明州则因教唆罪入狱。每一次拘留期间他都否认和赫伯。歌陶白有任何关系。他没有名字,他说,除了神的兄弟之外。当警方对他表示,他们并不会把他和神的关系视为不宜将他驱除出境的理由时,他随即接受了这个暗示而自行消失。关于他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在某群岛——据说是斐济——主持一个布道组织,然后卷款潜逃到了澳洲。

    “很迷人的家伙。”格兰特看完档案,抬起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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