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情死大海
俊一郎的秘密。”
龟井一说,十津川便嘿嘿地笑了,说道:“是的。可我想早苗还不仅仅是知道这秘密。”
“是呵,如果这样,只要除掉她,秘密就自然消失了。”
“对,因此我想那是有形的东西。是照片、笔记或者是磁带、录象等。早苗一旦死亡?这东西便会公布于众。因此,早苗至今无事,而且还弄到了这套公寓。她会把秘密藏在哪儿呢?”
“有各种可能性,带在身边、放入银行保险箱或者藏在什么地方。”
“我不会认为她会带在身边,那样太危险。”
“也不可能放在保险柜里。根据我们的调查,她没有租借保险柜。”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藏在什么地方了。她一定会藏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
“我懂了。”
“我想,早苗是不是藏在自己公寓的什么地方呢?当然这是一种假设。”
“有可能,但能证实吗?”龟井问。
十津川耸耸肩头,说:“不能呵。不过,先按这种假设深入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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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津川在房间的沙发上坐下。点燃了香烟。他本想戒烟的,可一遇到棘手的案件,就又不由自主地伸手拿烟了。
“假定早苗把这秘密藏在公寓的什么地方,那么,她委托男朋友卖掉公寓,藏的东西又怎么办呢?”
“当然托了男朋友拿出来的。”
“可能吧。他去公寓拿出了那秘密的东西,是为了给早苗。可他被杀死了。犯人的目地莫非就是为了夺走这秘密?因此,才没有动公寓的登记证?”十津川说。
龟井说道:“这是很显然的。可是,既然拿到了需要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拿走钥匙,特意来这公寓呢?不如说,夺走钥匙,进入公寓,想盗走秘密还要合理些。”
十津川肯定地说:“这自然合理一些;不过,如果是这样,那么早苗要卖掉公寓,就是置重要的秘密在公寓于不顾了。我想早苗不会委托男朋友平这样的事。早苗无论如何会让他拿出这要紧的东西。”
“那么,这样一来。”
“你是说这样一来,就不知道犯人为什么要进公寓吧?”
“是呵,无论如何,这是个疑问。既然到手的东西已经到手,犯人不来公寓不是更好些吗?”
“这样想想吧。被害人受早苗委托,从公寓取出某件东西。打算在什么地方交给早苗。他本来打算等卖掉公寓,拿到那笔钱和那东西就去早苗那里。可是,犯人杀了他,夺走了这东西。如果,那是信或照片,犯人拿到手后,就不会来公寓了。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是呵。”
“因此,那东西不是信件和照片。而是更大的东西。公寓里如果少了这东西,立刻就会被发现。因此,杀了人的犯人拿走了钥匙,来到公寓,把这东西又放在原来的地方了。”
“不过,警部,这对于堀田家族来说,是性命悠关的东西呀!犯人就是为了抢这个,才杀了那个男人,警部这么说过。不惜杀人也要夺到手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放回公寓呢?”龟井提出了一个很自然的问题。
十津川愉快地微笑着说:“问题就在这里了!这正是矛盾之处,我们需要有解谜的钥匙。”
“你这么说,我还是不明白。”
“可以这么想,被害人受早苗委托,从公寓拿出了什么。那不是一封信或一张照片。”
“是个大东西。”
“对,但也不是很大的东西。被害人可能是把这东西寄存在车站的交费自动寄存衣帽箱,然后去见买主的。那东西的大小是可以随身携带的。而且,这是关键之处,那东西本身不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