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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张剑锋和陆雨林来到银光派出所,白所长和民警张军带他们来到一处城郊结合部。这里有几栋老楼,每栋楼都有个院落。他们来到七号楼一个姓于的老汉家中,他住在西楼口东一楼。据他反映,自去年夏季,靠西二楼来了一个租户,这个人四十来岁,身高一百七十三厘米左右,体态中等,方脸,经常是平头。他平素很少出门,一旦外出时,基本上是骑一辆蓝色的摩托车,这辆车平素就锁在楼院的车棚中,什么牌不知道。这个人还常戴一个蓝色头盔。因为他很少出门,并不与任何人接触,谁也不知他叫什么,也不知他是干什么的。后来于老汉遇到房主马玉兰,他说这个人是外地的,姓王,是来东山做买卖的,原籍是黑龙江。但这个人只有夏季在家,冬季便不在这里住了,也不交供热费。今年五月份之后,他又回来了,一直在这里住。可近些日子一直没有见到这个人。

    “大叔,这个人经常穿什么衣服?”张剑锋问。

    “夏季常穿带蓝条纹的白衬衣,还穿过古铜色夹克衫,下穿蓝色裤子,别的没有注意。”

    “他经常背个黑色皮包吗?”

    “是的,去年夏天就是这样。”

    “你见过他带回什么东西吗?”

    “没有,从来没有。”

    “都有什么人找过他?”

    “这个倒是没见过。”

    从这个人的体貌特征上看,张剑锋和陆雨林认定,这个租房者便是侯敬安。

    随后,张剑锋和陆雨林、白所长、张军走访了这个楼口的几户住户,他们多是没有见过这个租房人。

    张军通过电话,找到了房主马玉兰。她说原来他们全家都住在这里,后来在城里买了新楼,这里的老楼一直没有卖出去,只好在大街上的电线杆、广告牌上贴招租广告。去年夏天一个中年男子打电话找她租房子。此人叫王涛,三十九岁,家住黑龙江省宝清县,来东山是做建材生意的。

    白所长当即打电话回派出所,经查验,王涛的身份证是伪造的。请示董宝山后,他们决定对王涛的住处进行搜查。白所长找来开锁人员打开王涛的房门,发现这是一个六十平方米的居室,室内有些生活用具,南边有一张床,客厅中有沙发和一台老式彩电,但这些都是马玉兰家的。

    经搜查,在室内没有发现任何文物或出土古物,但在床头和床上的被子中发现三本有关古董收藏和投资的书,还有东山等地的地图。其中,有一本《古玩鉴赏》有点儿破损。在室内还发现几盒哈德门香烟。在床下找到些衣服和鞋,在一个衣服兜中发现东山至新原的火车票,还有新原至东山的公共汽车票。还有一张存有七万元的存折,是在新原开的户,户名写的是侯敬安。由此更能认定,这个租房者,便是新原的侯敬安。

    陆雨林在茶几的后面找到一个笔记本,本上第一页写的几行顺口溜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只见上面写着:“东山三年,刻苦赚钱,挖掘宝物,积累百万,有楼有车,要做大款,不达目的,命断黄泉。”笔记本上还记录节目所讲的一些文物和古董的特征以及价格,还有某个古物在某个拍卖会上的最高价格等。

    “这小子还是个学习型的盗贼呢,看样子他想将文物拿到拍卖会上去卖呢。”张剑锋风趣地说。

    “我看他仅是想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拍卖会的大门他是进不去的,但这个人的野心是很大的。”陆雨林说。

    由此看来,侯敬安计划在东山隐居三年,打算通过盗墓来发家致富。现在侯敬安已在东山待了两个夏季,这样看来,他不只盗了这一次墓,也许还有更多。

    随后,他们继续查看这个笔记本。这个笔记本只是记了几页,写的是某地有古墓,路怎么走,还画了一些路线图。陆雨林将这个笔记本放到了证物袋中。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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