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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崩决
‘紧急避难’,不应该对此问罪。可以打个比方,就像有暴徒拿着匕首袭击他,他为了保护自己而打落匕首,然后捡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被害者不会被认为是非法持有匕首吧?”

    “鸣户君可不是被害者吧,他根本就是共犯咧。只能算是暴徒的同伙捡起了匕首嘛。”

    “他不是故意那么做的,说到底这毕竟是一场事故。”

    “站在他的立场上,应该是可以预见到事故发生的咧。这个责任逃避不了。”

    “可是,被告人已经受到过刑罚了。”

    “不是说了嘛,那个太轻咧。有期徒刑六个月简直就是个屁吧,而且还是缓期执行的,实际上没有付出任何代价。最起码也应该让他受到跟他弟弟一样的刑罚咧。”

    “什么意思啦!”这时鸣户怒吼了一声。“你不是说,会帮我说话的嘛。”

    “冷静一点咧。”

    八十岛硬是把鸣户拉近了身边,悄声对他说道:

    “鸣户君,这才说到一半咧,还没有得出结论吧。”

    “哦、好的……”

    鸣户马上老实了下来。这家伙有多蠢啊,这么容易就被蒙混过去了。

    “总而言之!”我再次说道,“仅仅因为他在副驾驶席上动了方向盘,就要判定他与驾驶者同罪,这实在是……”

    “这么来回抬杠也没什么意思咧。”

    说着,八十岛朝着显示器挥了挥手。

    “我说各位裁定者!听说你们都是专家是吧?能不能回答一下啊,在副驾驶席上操作方向盘导致事故的话,该是个什么罪名咧?”

    他问裁定者……?

    我也抬头看向了显示器,并排着的三个回答席上没有人动。

    然而默默地等了一会之后,只见坐在右侧的那个削瘦男人在磨砂玻璃后面挪动了一下麦克风,我还看到他好像戴着一副黑框眼镜。

    “我来回答吧。如果副驾驶席上的人动了方向盘,故意引发了事故,可以将其视作驾驶者进行处罚。”

    八十岛朝我抛来一个“看到吧?”的眼神。我立即举起了手。

    “他并不是故意引发事故的!他是想要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之前在新闻里看到过一件事,有个高龄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失去了意识,坐在副驾驶席上的少年操作着方向盘,总算把车停了下来。当时那个少年应该没有因无证驾驶受到处罚。这次的案例也是一样的。”

    “那个少年是在明知驾驶者没有驾照的情况下,还让他开车的吗?”

    “这个……”我哑口无言。

    “对于本起案件,原本就判断同乘者的责任也很重。如果被告人还做出过对驾驶造成重大防碍的行为,那就不能说是帮助犯罪,而必须作为共犯来制裁了。”

    裁定者冷淡地说完,把手伸到了眉间的位置,似乎是推了推眼镜。

    “可、可是,鸣户他是为了紧急避难……”

    “所谓的紧急避难,只有在行为产生的危害程度不超过其想要避免之危害的情况下,才能够成立。一旦超过就成了过剩避难,当然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你还真是死心眼儿咧,就记得这个了。”八十岛对我说道,“之前就说过了,这是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死伤罪。确认了这是过失行为才会这么判的咧。你仔细想想嘛,造成了九个儿童死伤才判七年有期徒刑?不觉得已经是破例的宽容了吗?”

    “呜……”

    我顿时无言以对。如果是杀人罪,杀死三个人就肯定是死刑了。然而因为这是过失犯罪,所以减免了刑罚。简直就像是一件商品降价了百分之七十,还要埋怨它太贵了,根本讲不通。

    八十岛又进一步巩固优势。“我们整理一下吧?事故发生的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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