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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盯着电话。

    到底是什么这么重要,能让杰克推翻他筹备了好几个月的计划?

    我将凯斯勒给的照片夹在记事本中间。

    如果我关于画笔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尸体的放置就呈南北走向,头部朝着东边。两只手腕交叉放在腹部。双腿完全伸展开来。

    除了盆骨和脚骨,所有一切从解剖学角度来看都摆放得那么准确。

    太准确了。

    膝盖骨不差毫厘地放在了大腿骨末端。膝盖骨的位置没道理保持得那么好。

    其他一些部位摆放得比较离谱。

    右侧的腓骨摆放在右侧胫骨内侧。实际上应该位于胫骨外侧。

    结论:现场被人重新整理过。

    莫非某位考古学家为了拍照整理了那些骨头,抑或这些骨头的重新排列有什么寓意?

    我把照片拿到显微镜底下观看,降低放大倍率,调好视觉光。

    我发现骸骨旁边的尘土中有一些脚印。放大倍率,我至少能分辨出两类鞋印。

    结论:至少有两个人到过现场。

    我开始推断那具骸骨的性别。

    头骨的轮廓较大,下颚呈方形。只能看见骨盆右半侧,但是髋骨窄而深。

    结论:死者为男性,而且可能性极大。

    我开始推测死者的年龄。

    上颚牙齿相对完整。下颚牙齿缺了几颗且没有章法。两半盆骨咬合准确,前方其中一边盆骨的交合处现在凸向镜头。尽管照片是绒面相纸,但是骨面看起来光滑而平整。

    结论:死者是一个已经步入青年但是尚未到中年的成年人。可能。

    可怕,布伦南。一个死去的成年男子牙齿不好,骸骨被人动过。可能。

    “总算有些进展。”我模仿赖安的口气说。

    时钟指向1点40。我有些饿了。

    脱下工作外套,摘下光学眼镜,我洗了洗手。走到门口时,我迟疑了一下。

    我返回到工作台前,捡起照片,打开抽屉,把它压在一个记事本下面。

    到了下午3点,我对于弗瑞斯的死因并不比中午时认识得更清楚。如果说多了点什么,我多了许多困惑。

    人手能够触及的范围是有限的。他们可以开枪射向自己的前额、太阳穴、嘴巴、胸部,却无法开枪射向自己的脊椎和后脑。把枪管顶住这些部位,而且还要用手指或脚趾扣动扳机,太难了。所以,我们通常可以从弹道来判断是自杀还是他杀。

    当子弹射穿骨头的时候,创口周围会出现微小的骨头碎片,子弹入口处会形成内凹的创面,子弹出口处会形成外凸的创面。

    子弹射入。子弹射出。弹道轨迹。死亡的方式。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是艾弗拉姆·弗瑞斯自己朝头部开的枪,还是其他人开的枪?

    问题就在于弗瑞斯头骨的创面看起来就像是从箱子上摔下来所致。为了鉴别子弹切入角度,我首先必须确定凶器何在。

    用钢丝锯锯了几个小时,我在弗瑞斯的右耳后部,靠近顶骨、枕骨和颞骨交合处发现一个椭圆型的创口。

    弗瑞斯够得着?你可以试试,我打赌肯定不行。

    另外一个问题。弹孔的截面既向内凹,同时又向外凸。

    先不管截面的凹凸问题了。我只有依据骨裂次序进行判定。

    头骨是用来容纳脑髓和少量液体的。就这些。再也没有多余空间。

    射向头骨的子弹会引发一系列事件,每一种可能发生或不发生,还可能伴有其他可能性。

    首先,会形成一个弹孔。伴随着弹孔的形成,伤口处的碎骨向外爆出,覆盖在头骨周围,子弹穿过大脑,将脑灰质排挤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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