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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剜肉补疮
杀人的原因归结为那份糟糕的遗嘱,那么凶手现在连续杀人,理应说明这遗嘱还在时效限制内。然而,少女杀手最早的行动,却是从三年前就开始了!

    那时候,这兄弟俩的父亲应该还没死,他们当然也就不可能了解到遗嘱的细节!“糟了!”麦涛起身太猛,差点撞上了办公桌,“糟了,这告密者也是凶手!或者说,他才是三年前的凶手,而他弟弟是COPYKILLER(模仿杀手)!”“我碰巧完成了遗嘱的内容。”这是告密者曾经说过的话。

    什么叫作碰巧呢?反观三年前的“少女杀手”,曾连续做过三案。第一案,被害者在平房大院里遇害,当时被害者的父母外出旅游,家里只留下被害者与其年迈的祖母。

    被害人在当时被证实与某男xing交好,受到家庭的阻拦,所以被害人被父母锁在小屋里。因此,被害人与那男人密谋把钥匙交出来,让男人半夜潜入自己家,放她出来。这样的做法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带有私奔或者媾和的含义。不过,被害人的房门被换了钥匙,所以她交给凶手的钥匙唯独少了这一把。因此,凶手须在开门后潜入她祖母的房间偷得新钥匙,才能放她出来。不料,老年人睡觉浅,发觉了凶手,而后追到院子里。两人发生争斗,凶手持匕首意外杀死老人。

    被害人与凶手相见后,为此事又发生争执,凶手恼怒,掐死了被害人。在这一案中,凶手并未留下太多线索。他清理了尸体,并带走了被害人的衣物。这套衣物被证实很可能是别人送的。那么,送这衣服的人,理应就是凶手。

    从告密者的年龄来看,不过二十岁出头,而在告密者的谈话里有这么一句:“不过我弟弟还小的时候,我是看见过的。父亲很喜欢他,因此就经常咬一咬他。”告密者认为父亲的举动是爱的表现。

    这话的意思显然是说,告密者比弟弟大了几岁。那么推断到三年前,弟弟的年纪不过十五六岁,而现在才刚刚成年。倒不是说十五六岁的少年就不能杀人,西方就有这样的杀手。但相比之下,更符合推断的却是哥哥。

    告密者的话里还有一句引人注意,他说:“哈哈,父亲竟然给他最讨厌的我也留下了一半遗产!”

    这就是说,告密者曾经与父亲的关系很僵,所以后来自己都诧异为什么父亲给自己留下了一半的遗产。问题是,与父亲关系很僵的那段时间里,他在做什么呢?

    第一个遇害者藏在暗中的男友,身份一直难以确认。麦涛曾推断出,他一定从事可以招女孩喜欢或至少容易接触到女孩的工作。鉴于他当时只不过十**岁的年纪,不可能从事太高端的职业,那么现在想想,卖服装不是一种很好的可能性吗?

    假如他是卖衣服的,B市里有几家这样的地方,就像麦涛曾经带人突击检查过的服装市场。当时因为证据不足,在茫茫人海中无法锁定目标,最终放弃了。

    如果告密者当时与父亲决裂,自己拿了些本钱,开了个服装摊,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也许告密者的眼光独到,总是能进一些数量少但是很精致的小衣服,那么,博得女孩子的青睐,根本算不上难事。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那么,第一个受害人的衣服,只怕就是凶手送的。那时候,他未必想过要杀人。

    只是由于那一夜和被害人祖母的争斗,再加上父亲对他的影响,已经暗中扭曲了他的灵魂,他才丧心病狂地杀死了自己的女友。

    杀死女友再一次强化了他的黑暗意识。

    接下来,他回收了女友的衣物,清理干净,继续摆在自己的摊位上,等待着下一个买下这衣服的女孩……

    这也就是第二个被害者的遭遇。

    第二个被害人在回家途中消失,警方不是没有怀疑过熟人的可能,也到处走访过了。不过,第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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