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者 第一章 苦药
杰克蹿出房间,把原先顶在门把手下面的那把椅子扔到远处的角落里。(跑过房间时还踢掉了他刚才等待时坐的那把椅子。)他猛地脱掉那件大汗衫,从背后的包里取出一块扎染手帕。他用手帕拧开门把手。
不会有指纹留下。
只有菜鸟才会留下指纹。
门转开了,他把手帕塞回包里。他下去穿过大厅时装成一个喝得晕晕乎乎的酒鬼。他没朝周围看。
四处东张西望也是菜鸟。
老鸟知道看来看去会让别人心生疑窦。四处张望可能会被认为是事件知情者的某种证据。有些自作聪明的条子没准就会把你作为事件嫌疑人而盯上,你就可能受到调查。只因为你曾神经兮兮地朝四周张望了一眼。杰克觉得没人会把他和犯罪活动联系到一起,即使有人认为这一“事件”颇为可疑并会对此展开调查,但是……
冒可以接受的风险。把可能存在的危险降低到最小。换句话说,应该总是把椅子顶在门把手下边。
他走过满是尘土的走廊,那儿油漆剥落的墙面上裸露着里边的板条,他垂着脑袋,自言自语地嘟囔着,就像你在街上时常可以见到的那些流浪汉。他依稀听见那女人——那女孩的母亲的尖叫,他估计是——尖叫,声音从楼前那儿传来;那呜呜咽咽的动静自不必理睬。所有这些事情发生之后的举动——那种嘶喊,那种惘然无措,那些伤者的泣啜(要是那伤者还能哭得出来),杰克都不会在乎。他在乎的只是这一点,这个推动之举改变了事物的日常进程,给那爝火不熄的生命重塑了新的肌理……还有,也许,命定的一切不仅仅是这一击,而是呈环状向四周推衍,就像把一块石头扔进平静的池塘。
谁说他今天不是塑造了一个宇宙,或者说,就在未来的某个时刻?
上帝啊,怪不得他湿了自己的工装裤!
他走下两截楼梯没碰上人,但他还是这么表演着,走起来不时晃一下身子,但绝不弄出趔趔趄趄的样子。晃一下身子是不会被人记住的。而一个夸张的趔趄却有此可能。他嘟囔着,但绝不说一句能让人听明白的话,不做戏的表演总比演得夸张过火要好。
他从破败不堪的后门出去,走进一条小巷,那儿满是人家丢弃的垃圾,还有印满日月星辰的破瓶子什么的。
事先他早已安排了逃离的路径,每一件事都做了筹划(冒可以接受的风险,把危险降到最小,凡事都要做一只老鸟);而这种做事有计划的个性正是他让同事们印象深刻的原因,自然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很有前途的人(不消说他也有意奔前程,可他不想奔到监狱里去,也不想奔去坐电椅)。
有几个人沿街跑来,拐进了这条小巷,他们只是跑进来看看是哪儿发出尖叫,没有留意杰克·莫特,他已经摘去不合时令的针织帽,只是还戴着太阳镜(在如此晴朗的早晨,在这地方并不显得突兀)。
他拐进另一条小巷。
出来时转到另一条大街上。
现在他从容地走在一条比前面两条小巷都干净的巷子里——朝哪儿看几乎都挺像样。这条巷子通向另一条大街,北边的街区那儿有一处公交车站。不到一分钟他就看到了一辆到站的公交车,这也是事先计划的一部分。车门一打开杰克就上去了,把十五美分硬币投入硬币箱。司机没多看他一眼。挺好,但即便司机多看了他几眼,看到的也不过是一个穿牛仔裤的怪怪的家伙,像是那种无业游民——身上那件大汗衫就像从救世军垃圾袋里捡来的东西。
准备,要有准备,做一只老鸟。
杰克·莫特的秘密是做什么都很成功,无论工作还是游戏。
车子开过了九个街口后,经过一处停车场。杰克下了车,走进停车场,打开自己的车(那是一辆不起眼的五十年代中期的雪佛莱,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