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娃娃
是个很有运气也很有能耐的人。恩威并重,赏罚分明。凭着一点点慈爱,居然招致了一群年轻人为他死心塌地的拼命,打出优昙山庄的大好天下来。
而血娃娃,因为童稚未琢,殷勤向上,又成为他心腹中的心腹。
“妈——”北风初起时,那个苗条的身影萧萧瑟瑟的,又出现在甬道的尽头。我欢呼着冲了过去,又在离她三尺远处急速煞住。我两岁以后,就没和她抱过,还是别破例了。
她依然带着精致的人皮面具,只有眼睛里透着不尽不实的笑意:“泡菜好吃么?”
我笑眯眯的点头。
“这地方荒凉透了,比不得家里。——叫你受苦了。”
心里莫名的涌起来一丝暖意,我做出很大无畏的样子:“没事的,妈。昨天我又被庄主派出去了——”
紫青剑甩了一串亮晶晶的剑花,做出横刀一抹的样子。
“这次是谁?”
“金刀寨的少寨主周云山,上手还没十招就完了。”
“哦,”她似乎不太满足,“庄主应该给你一些难一点儿的活。周云山这种小角色……”
小角色?周少爷在塞外排名第三啊!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将来优昙山庄,会向中原扩展的,你那一点小玩意儿还需好好练。倩伶,上次绿意回来,我和她聊天,倒想起一桩往事。你有一个姐姐,是双胞胎的。”
姐姐?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你自然不记得了。三岁时我就把她送进了移花宫,那也是一个栽培人的地方。可惜呀,你姐姐不求上进,去年跑了回来。
“我关了她两天两夜,她才肯说,原来她竟然是因为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才私自出逃的。
“倩伶,你想她才十岁呀!十岁的孩子懂什么感情。真是气死我了。人要自己成全自己。小小年纪就这个样子,一身的才华都埋没了,将来哪里还想成为什么剑客什么杀手!你说是不是呀?”
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是红情!红情!她安插在我身边的红情!
“倩伶?”
知道她什么意思。我每天和那个丁香色的少年在草地上练剑,都成了红情绿意传播的资料。我好委屈,好恨!什么姐姐?拐弯抹角,哪里来的姐姐!长到十一岁,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猜疑和指责。
“我只是在想,”我很会在她面前掩饰情绪的,“我姐姐现在怎么了?”
“死了。”唐门出身的她,淡淡说道。
山庄又要比武了,我很轻易的把丁香挑了下去,坐到了第一的位置上。大家来向聪颖勤奋的血娃娃道贺。丁香笑道:“小家伙,看来还得和你好好切磋。”
“我已经成为第一,”我冷笑道,“不用再和你练了。”
丁香温和的眼睛里,破天荒燃起了不屑。
那是我到优昙山庄的第三年。
练剑,杀人,杀人,练剑。
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里就只有这些了。最大的快乐就是跟着庄主出去杀人,看看人头落地,血流成河。最后连征服者的快感也变得稀松平常。那几年里,优昙山庄是塞上唯一可以说话的帮派。中原黄河以北的土地,也已经被拉了几道血腥的口子,从来自关外的风沙之中,人人都感觉得到刀剑之气。优昙山庄一统江湖的血战,只是早晚的事情。
每次杀戮过后,血娃娃的名头便更响一层。优昙庄主最倚赖的助手,娇小伶俐的黄毛丫头,总是甜甜的笑着,杀人不眨眼。十四岁的时候,江湖杀手排名榜上,血娃娃已经进了前十了,大有功成名就的意思。
红情把这些事情告诉绿意,绿意又告诉她,她很满意我的表现。
剩下的时间里,我会守在那长长的甬道口上计算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