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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春水俪影
杀野兽,是为了野兽伤人。

    人奴役牛马,烹杀牛羊,是为了这些家畜是人养育的。

    可是,蝴蝶——它是那么善良,那么无辜,它为了人间的美丽而传播花粉,却没有想要人对它报答。

    人为什么还是偏要对它这么残忍?

    兰兰咬着嘴唇,想了想,才低着头道:“我去捉它,只不过是因为它很美,很好看……”

    “美”难道也是种罪恶?

    为什么越美丽的生命越容易受到伤害?

    兰兰又道:“我其实并不想伤害它。”

    她叹息着道:“你虽然不想伤害它,但它已死在你手上。”

    兰兰嘟起嘴,道:“但现在它还是和活着时同样美丽,我若没有去捉它,它现在也许已经死在阴沟里,也许已被吃进了蜘蛛的肚子。”

    她怔住,说不出话。

    她不能不承认兰兰的话也有道理。

    这蝴蝶虽已死了,但它的美丽已被保存,已被人欣赏。

    它的生命已有了价值。

    蝴蝶如此,人也一样。

    一个人是死是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生命是否已有价值?

    “死有轻于鸿毛,也有重如泰山”,岂非也正是这意思?

    兰兰道:“小姐,水已快凉了,你快去洗吧!晚上你不是还要出去吗?”

    她点点头,轻轻地将蝴蝶又夹回书里。

    填词的人虽已死了,但这些词句却已不朽,所以他的人也不朽。

    他虽已死了但却比很多活着的人还有价值。

    他死又何妨?

    水并没有凉,但夜色已笼罩大地。

    约会的时间已过了。

    她并不着急,还是懒懒地躺在温水里。她知道约她的人一定会等。

    何况,他等不等都没有关系。

    虽然他很年轻、很英俊,尤其穿着那件大红斗篷的时候,更如临风玉树,足以令很多少女心醉。虽然他对她体贴人微,千依百顺,将她当作仙子,不惜用尽一切方法讨好她。

    可是她对他并不在乎。

    她无论对任何人都不在乎,无论对任何事都不在乎。

    有时她自己想想,都觉得自己很可怕。

    也许就因为她对他全不在乎,所以他才对她这样死心塌地吧!

    她若真的爱上了他,嫁给了他,他也许就会变得不在乎了。

    人,本就是如此奇怪的动物,对他们已得到的东西,总不知道多加珍惜,等到失去了时,又往往要悔恨痛苦。

    人,为什么总喜欢折磨自己?

    她现在很少去想这种事,也许因为她对人生已看得太透彻,所以她无论对什么事都觉得很厌倦。

    她还年轻,本不该对人生看得如此透彻,本不该如此厌倦。

    包围着她的那些人,很多人年纪都比她大,可是他们无论对什么都觉得很有兴趣!一点点小事也会让他们笑个不停。

    有时候她简直觉得他们太幼稚,太无聊。

    望着清澈的水波,她忽然想起那天坐在溪水旁的那个年轻人。

    那眼睛里充满了忧郁和痛苦的年轻人。

    他还年轻,可是他对人生却似已比她更厌倦。

    为什么?

    她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也许我应该让他死的。因为我并不能给他快乐……”

    兰兰垂首走进来,递来了一方干净的丝巾,赔笑道:“小姐,脸洗好了吧!花公子一定等得快要疯了。”

    她淡淡道:“让他等,让他疯。”

    兰兰眨眨眼,道:“小姐你难道一点也不喜欢他?”

    她摇摇头。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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