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春水俪影
一个健康少年,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谁也不能说他错。
可是现在他却像条野狗般被人吊在树上,——一条已被人用乱棒打死了的野狗。
他做错了什么?他惟一做错的事就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也不能爱的人。
“我早就应该告诉他,我不是他的对象,我早就应该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的。”
小蝶闭起眼睛,忽然想起多年前的事。
那时候她也许是个孩子,也许已由孩子长成女人,对生命和爱情还都充满了美丽的憧憬。
那时正是春天,花已盛开。她的人就像花一样,被春风吹得又鲜艳,又芬芳。
盛开的花瓣一定有蝴蝶留恋。
花一般的女孩子呢?
她忽然发觉有一个少年人在注意着她,她随时随地都可以感觉到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在凝注着她。
这少年也许在沉默,也许在害羞,可是他那双眼睛里,却蕴含着火一般的热情,足以胜过千言万语。
她也很喜欢这少年,很愿意接近他。
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一定会由相识而相爱。
只可惜他们没有机会。
他们刚相识,他就忽然失踪,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看到过他。
她本来很奇怪,猜不透他为什么突然避开不见面,过了很久之后,她才渐渐明白,无论谁爱上了她,都很快就会“失踪”的。
她当然也已知道那是谁做的事。
这人已将她占为已有,绝不许任何别的人再沾她一根手指。
开始时她不但惊惶而愤怒,愤怒得几乎忍不住要杀了这个人。
她不能。
她没有那种力量,而且也没有那种勇气。
他占有她时,她竟完全不能反抗。
从此她只有忍受,忍受……忍受到快要疯的时候,她就会不顾一切,去找别的男人,别的男孩子。
她只能带给别人不幸。
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和现在这结果一样。
花公子的命运虽然悲惨,可是她的命运更悲惨十倍。
花公子虽然无辜,她又何尝不是无辜的?
她什么也没有错。
惟一错了的是,有个不是人的人爱上了她,纠缠着她。
她非但无法反抗,连逃都逃不了。
小蝶慢慢地向前走,走向黑暗。
她没有再回头去看一眼,可是她的眼泪已开始流下。
也许她的眼泪并不是为别人而流的,而是为自己。
她并没有往回走,她不想回家,因为她知道那人现在一定在等着她,伸开了双手在等着她。
那双杀人的手现在必已洗得很干净,但是手上的血腥却是永远洗不掉的。
每当这双手拥抱她、抚摸她的时候,她都恨不得去死。
她不能死。
她有原因不能死。
只有一个原因,一个任何女人都不能不接受的原因。
所以她就不能不忍受,忍受他的抚摸、他的拥抱,忍受他那满带着酒臭的嘴在她脸上摩擦。
这也是最令她痛恨的。
他只有在喝得醺醺大醉时才会去找她,只有在需要她时才去找她。
他找她好像只是为了一件事,一件令她作呕的事。
她从没有在其中找到丝毫乐趣。只不过是他发泄的工具。
她非但不敢拒绝,甚至不敢露出一丝厌恶的表情,因为他随时随刻都不会忘记提醒她。
“你若不爱我,若敢离开我,我就要你死!”
小蝶已走了很久,但前面还是和她走来的地方同样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