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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 屡见杀机
    他提起两个人的尸身,藏起。

    飞鹏堡在北方。

    北方有颗大星永恒不变,他找出了这一颗最亮的星。

    可是他能不能到得了飞鹏堡呢!

    凌晨。

    菊花在熹微的晨光下垂着头,似已憔悴。

    花也像女人一样,只有在一双充满爱心的手下,才会开得美丽。

    孟星魂以最快的速度从老伯的花园外掠过去。

    他甚至没有往花园里去看一眼。

    现在已是初六的清晨,他剩下的时候,已不多了。

    幸好花园里也没有人看见他,此刻还太早,人们的活动还没有开始,但天已经亮了,夜行人的活动该已停止。

    无论警戒多严密的地方,现在却正是防守最薄弱的时候,因为夜间巡逻守望的人已经疲倦,该来换班的人却还没有完全清醒。

    孟星魂就想把握住这机会冲过去。

    他当然可以绕过这里,但这里却是最近的一条路,为了争取时间,他只有冒险。

    在这种情况下,时间甚至比鲜血还珍贵。

    前面的密林中,乳白色的晨雾,正像轻烟般散发开。

    他忽然听到一阵比雾更凄迷的箫声。

    箫声凄迷悱恻,缠绵入骨,就好像怨妇的低诉,充满了诉不尽的愁苦寂寞。

    孟星魂突然停下脚步。

    然后他立刻就看到一个人从树林里,从迷雾中,慢慢地走出来。

    一个颀长的年轻人,一身雪白的衣服。

    箫却是漆黑的,黑得发光。

    迷雾轻烟般自他脚底散开,他的人在雾里,心也似在雾里。

    他本身就仿佛是雾的精灵。

    孟星魂停下来,凝视着他,目中带着几分惊讶,却又似带着几分欣喜。

    因为这人是他的朋友,手足般的朋友。

    他虽然已有很久没有看见他,但昔日的感情却常在心底。

    那种同患难、共饥寒,在严冬蜷伏在一堆稻草里,互相取暖的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难以忘怀的。

    “石群,石群……”

    每当他想起这名字,心里就会觉得很温暖。

    有一段时间,他对石群的感情甚至比对叶翔更深厚。

    因为叶翔是他们的大哥,永远都比他们坚强能干,永远都在照顾着他们。

    但石群却是个很敏感、很脆弱的人。许多年艰苦的生活,许多次危险的磨炼,虽已使他的外表变得和叶翔同样坚强冷酷,但他的本质却还是没有变。

    看到春逝花残、燕去楼空,他也会惆怅叹息、终日不欢。

    他热爱优美的音乐,远胜于他之喜爱精妙的武功。

    所以孟星魂始终认为他应该做一个诗人,绝不该做一个杀人的刺客。

    凄迷的箫声忽然转为清越,在最高亢处戛然而止,留下了无穷令人回味的韵致。

    石群这时才抬起头,看着孟星魂。

    他的眼睛看来还是那么萧索,那么忧郁。

    经过三年的远征后,他心情非但没有开朗,忧郁反而更深。

    孟星魂终于笑了笑,道:“你回来了?”

    石群点点头。

    孟星魂道:“滇边的情况如何?”

    石群道:“还好。”

    他也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

    自艰苦折磨中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不愿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孟星魂道:“去了很久。”

    石群道:“很久……两年多。”

    他嘴角露出一丝自嘲的笑意,慢慢地接着道:“两年多,七条命,一道创口。”

    孟星魂道:“你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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