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回 屡见杀机
他提起两个人的尸身,藏起。
飞鹏堡在北方。
北方有颗大星永恒不变,他找出了这一颗最亮的星。
可是他能不能到得了飞鹏堡呢!
凌晨。
菊花在熹微的晨光下垂着头,似已憔悴。
花也像女人一样,只有在一双充满爱心的手下,才会开得美丽。
孟星魂以最快的速度从老伯的花园外掠过去。
他甚至没有往花园里去看一眼。
现在已是初六的清晨,他剩下的时候,已不多了。
幸好花园里也没有人看见他,此刻还太早,人们的活动还没有开始,但天已经亮了,夜行人的活动该已停止。
无论警戒多严密的地方,现在却正是防守最薄弱的时候,因为夜间巡逻守望的人已经疲倦,该来换班的人却还没有完全清醒。
孟星魂就想把握住这机会冲过去。
他当然可以绕过这里,但这里却是最近的一条路,为了争取时间,他只有冒险。
在这种情况下,时间甚至比鲜血还珍贵。
前面的密林中,乳白色的晨雾,正像轻烟般散发开。
他忽然听到一阵比雾更凄迷的箫声。
箫声凄迷悱恻,缠绵入骨,就好像怨妇的低诉,充满了诉不尽的愁苦寂寞。
孟星魂突然停下脚步。
然后他立刻就看到一个人从树林里,从迷雾中,慢慢地走出来。
一个颀长的年轻人,一身雪白的衣服。
箫却是漆黑的,黑得发光。
迷雾轻烟般自他脚底散开,他的人在雾里,心也似在雾里。
他本身就仿佛是雾的精灵。
孟星魂停下来,凝视着他,目中带着几分惊讶,却又似带着几分欣喜。
因为这人是他的朋友,手足般的朋友。
他虽然已有很久没有看见他,但昔日的感情却常在心底。
那种同患难、共饥寒,在严冬蜷伏在一堆稻草里,互相取暖的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难以忘怀的。
“石群,石群……”
每当他想起这名字,心里就会觉得很温暖。
有一段时间,他对石群的感情甚至比对叶翔更深厚。
因为叶翔是他们的大哥,永远都比他们坚强能干,永远都在照顾着他们。
但石群却是个很敏感、很脆弱的人。许多年艰苦的生活,许多次危险的磨炼,虽已使他的外表变得和叶翔同样坚强冷酷,但他的本质却还是没有变。
看到春逝花残、燕去楼空,他也会惆怅叹息、终日不欢。
他热爱优美的音乐,远胜于他之喜爱精妙的武功。
所以孟星魂始终认为他应该做一个诗人,绝不该做一个杀人的刺客。
凄迷的箫声忽然转为清越,在最高亢处戛然而止,留下了无穷令人回味的韵致。
石群这时才抬起头,看着孟星魂。
他的眼睛看来还是那么萧索,那么忧郁。
经过三年的远征后,他心情非但没有开朗,忧郁反而更深。
孟星魂终于笑了笑,道:“你回来了?”
石群点点头。
孟星魂道:“滇边的情况如何?”
石群道:“还好。”
他也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
自艰苦折磨中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不愿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孟星魂道:“去了很久。”
石群道:“很久……两年多。”
他嘴角露出一丝自嘲的笑意,慢慢地接着道:“两年多,七条命,一道创口。”
孟星魂道:“你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