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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鹦鹉楼惊艳
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干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嗄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王风耸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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