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
第三部
托比亚斯俯卧在被风吹动的草丛中。
动也不敢动。
五百码之外,一只畸人从美国黑松森林走出来。
它走向草地,踩着轻快的脚步往托比亚斯的方向前进。
干!
托比亚斯五分钟前才走出草地另一端的森林。在那之前三十分钟,他正在渡河。过河之后,他在岸边流连了一下,反复考虑是否应该停下来喝水,但还是决定继续走,因为他实在归心似箭。否则他会多花五到十分钟在河边喝水,同时装满六个一公升的水瓶。如此一来,等他走到草地边缘时,就会看到那只畸人已经走出森林。他可以退回树林里,在林荫的安全保护下观察它,确定自己不会陷入目前所处的僵局:他势必得用枪射杀它,冲突在所难免,现在是大白天,畸人在他的下风处。他被困在这里,最近的大树却在好几个足球场外,除了开枪,他没有其他选择。那怪物的嗅觉很快就会发现他,根据风向判断,它应该就快闻到了,
托比亚斯在远处看到它时,就立刻将背包和步枪扔进草丛里。现在他伸出手,抓紧他的温彻斯特七〇型号步枪。
他抓住枪托的尾端,用右手肘撑住身体。
将眼睛靠在瞄准镜后。
枪已经好久没校准了。看着畸人走进瞄准镜的范围里,托比亚斯忍不住一直想他把枪靠在树干上或扔在地上时,一定推撞到瞄准镜了。他在野外的一千多个日子里,风雪和雨水的侵袭也一定降低了武器的性能。
他估计他们之间的距离现在缩到两百码了,还是很远,不过它隐约可见的粉红色心脏在十字线上已经够大。为了抵销风力,他做了些微调整。他的心跳得好厉害,身体下的土地经过昨夜的冰冻仍旧十分湿冷。他上次和畸人搏斗已经是好几个星期、甚至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有点三五七口径左轮枪的子弹。天啊!他真想念那把枪,如果左轮枪还能用,他就会站直身体,让那头野兽朝他直扑过来,再一枪射死它。
近距离轰出它的脑浆。
他可以看到它的心脏在十字线上跳动。
拉开保险。
手指头放上扳机。
他并不想扣下。
枪声一响,方圆三英里的所有生物便会知道他在哪里。
他想着,就让它过去吧!也许它不会看到你。
然后又想,不行,你一定得杀了它。
爆炸声在草地回荡,撞上远处的树墙后消了音,逐渐变小。
没射中。
畸人动也不动地伫留在原地;走到一半的步伐忽然静止不动,两条后腿看起来和橡木一样坚固,头举得高高的,嗅闻着风里的气味。它的脸和脖子还挂着一圈上一顿大餐留下的干涸血渍,很难从瞄准镜里看出它的确实尺寸,不过那其实没什么关系,因为即使是只有一百二十磅、体型算小的畸人,力气还是一样致命。
托比亚斯将枪栓往上推,猛力后拉。
用过的弹壳随着一阵烟跳了出来,
他再将枪栓往前推,往下锁住,从瞄准镜后窥伺。
该死,它已经跑了一段路。那只畸人以斗牛犬般的低伏姿势,正全速冲过草地,向他奔来。
在他以前的人生,托此亚斯参加过世界各地的战役,包括了摩加迪休、巴格达、坎大哈,甚至是在哥伦比亚的古柯碱种植场。解救人质、取得重要目标、潜行暗杀,他都做过。但是,没有一件任务像面对一只全力向你冲来的畸人那么可怕。
距离一百五十码,而且快速缩短中,更糟的是他不知道瞄准镜到底有多大的误差。
他将十字线瞄准它的心脏。
扣下扳机。
步枪强大的后座力撞向他的厉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