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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看花眼了。”

    “疯子明?那是什么人?”冯斯问。

    “是我们这里水电站的站长,”老板说,“真名叫丰华明,但大家都喊他疯子明,他也习惯了我们这么叫。”

    “他要是个疯子,怎么能当站长呢?”冯斯很好奇。

    “啊,疯子的意思是说他干的事儿太不同寻常,一般人不会那么做。”老板说,“你们外地人可能没听说过,给我们矿区发电的雾蟒山水电站是藏在地下的,工作环境糟糕的不得了,很难有人能在那儿长时间工作。我以前就在水电站工作过,半年之后就辞职了,那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

    老板絮絮叨叨地诉说着水电站的恶劣工作环境以及丰华明如何不可思议地持续坚守,这些冯斯早已在报道中看过了。丰华明在水电站一干就是三十年,从普通员工一直到站长,不变的是勤勤勉勉的工作态度和清贫的生活。这里工资待遇原本就不高,丰华明又命途多舛,妻子在二十多年前怀孕期间遭遇车祸,从此瘸了一条腿,无法上班,只能自己在街边开个小店铺,卖卤菜补贴家用。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车祸的影响,儿子出生之后,始终处在正常智力水平的最底线,虽然还达不到智力缺陷的程度,但脑子一直笨笨的不灵光,初中读完就不再念书了,也找不到好工作,干脆就在卤菜店帮忙。

    倒是典型的劳模的人生,冯斯想,总是被无穷无尽的生活折磨着。他沉思了一会儿,老板却有些沉不住气了,小心翼翼地说:“警官,您还有别的事情要打听吗?”

    “告诉我疯子明的卤菜店在哪儿就行了,谢谢你。”冯斯说着,心里想道,当时从曾炜的尸身上顺手拿走的警官证还真好用呢。

    他离开五金店,找到了丰华明的家,那是一排临街的破败平房中的一间,外间被改成了卖卤菜的窗口。根据报道,这一排平房在矿区初建的时候就已经修建好了,而丰华明就一直住在这里,娶妻生子,从来没有离开过。

    丰华明的妻子就坐在窗口处,身旁的墙上很醒目地靠着一根拐杖。她应该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但看上去像六七十岁,头发白了一大半,满面沧桑,显然受了许多生活的折磨。冯斯在附近站了一会儿,思索着应该怎么开口向丰华明的妻子打听,最后决定还是用冒充警察的招数。曾炜警官证上的照片已经换成了他自己的,虽然小处可能有破绽,但一般敢于怀疑警察身份的人并不多,只是拿到眼前晃一晃的话,骗到人的几率还是很高的。

    然而,还没来得及掏出警官证,已经有一个人抢先走到了卤菜店的窗口。那是一个身材有些瘦弱的男人,看背影依稀有些眼熟,但冯斯一下子想不起来这背影到底是谁的。他看着这个男人和丰华明的妻子攀谈,没说几句话,丰华明的妻子现出一脸的警惕,不由分说地抄起拐杖,把他赶走了。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冯斯看清楚了他那张无奈的面孔。

    “居然是这个小子……”冯斯自言自语,“这倒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他没有去卤菜店,而是跟在了那个男人身后,跟着他走到一条小巷里。男人好像也觉察到了他的跟踪,突然之间,猛地一个转身。冯斯来不及躲避,和对方正好打了个照面。男人快步走到了他面前,表情有些惊诧,也有几分喜悦:“冯斯?你怎么也跑这儿来了?”

    “我也想问你呢。那么久不见,你干什么去了?”冯斯很亲热地揽住对方的肩膀。他是真没想到,竟然会在远离北京的云南矿区遇到刘岂凡,这个掌握了令时间停滞技能、却又总是害羞而怯懦的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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