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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听完丁小齐的话,冯斯并没有感觉太意外。在他看来,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要是有那么一分钟不跳出来闹事儿,反倒有些不正常。

    “黑暗家族嘛……我明白了,”冯斯说,“我再去试试找一下刘岂凡,把他带走吧。”

    “不,你不明白,”丁小齐摇摇头,“这次来的,可能是西藏的那群鬼佬,他们和你所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

    “西藏?既然是来自西藏,为什么又是鬼佬?鬼佬不是外国人的意思么?”冯斯不解。

    “因为他们既不是藏人,也不是其他中国境内的传统民族,而是源流于欧洲的白人,当然后来也慢慢吸收融合了其他民族……”丁小齐说,“没工夫细说了,现在只能靠你了。我听说你一向运气不错,就去碰碰运气吧,要不然,这里会死很多很多人。”

    冯斯的确听得满腹疑团,尤其是丁小齐提到,这个家族来自西藏,却大都是外国人,听来着实有些诡异。但一想到“会死很多很多人”,他也知道此刻不能浪费时间,连忙发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想办法找到敌人,干掉他们。”丁小齐说。

    冯斯简直要吐血:“大哥!你这话就好比说,只要把球射进球门,中国队就能拿世界杯……我他妈要有本事干掉你们这些怪物,还至于活得那么憋屈吗?”

    “抱歉,我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丁小齐说,“但是你非得去试试不可,因为不拼这一把运气,这里的人都会死光,你还是活不了。”

    “好吧,看来我是没什么选择了……”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了一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了他。

    “别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一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我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的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一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一点点蠹痕带来的头痛刺激——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寻找蠹痕的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我更像是一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的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一些了,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了一种情绪上的调动,明明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状况,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的环境,他内心的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的是一种自信的提升。

    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一切。

    等到远离了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并且立刻产生了一些联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的那段时间里,自己在幻境中虽然主要体会的是爱情的美好,但和刚才那种情绪却有着某些共通之处——都是一种强烈的正向情绪感染,就好像被打了一针兴奋剂。

    这是黑暗家族的蠹痕在起作用!他猛然间反应过来。看来如丁小齐所说,这些“来自西藏的鬼佬”,拥有着和他所见过守卫人不大一样的力量,并不能令他头痛欲裂,却反而可以让他振奋精神。

    “妈的,怎么有一种‘我们才适合做朋友啊’的感觉呢……”冯斯喃喃自语着。

    他努力把握着这样的感受,很快地来到了场馆内电子屏幕的下方。他发现有一条黑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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