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猎杀
么做已经没有意义了。她的长斗篷盖在她身上,完全遮住了她的身体,只露出她的面孔,还有汤姆的小刀刀柄。
“烧了你,”麦特喃喃地说,“烧了你,汤姆·梅里林!一个女人!光明啊,我们应该把她绑起来,明天去凯姆林,把她交给女王的卫兵。光明啊,我也许应该放她走,没有了这三个帮凶,她不会再抢劫别人了,惟一这个活下来的男人要在几天之后才能看清东西,要在几个月之后才能握剑。烧了你,汤姆,你不需要杀她!”
走唱人跛着脚,走到那个女人躺倒的地方,踢开了她的斗篷。一把匕首从她的拳头中半脱出来,它的锋刃只有麦特的拇指那么宽,却有麦特的两只手掌那么长。“你想让我等到她把它刺进你的肋骨间吗,男孩?”汤姆将自己的小刀从她的喉头拔出来,用她的斗篷擦干净。
麦特发觉自己正在低声嘟囔着,“她伪装得真好。”他立刻闭上了嘴,弯下腰,用兜帽盖住女人的面孔。“我们最好现在就走,”他平静地说,“如果有卫兵经过这里,我可不想对这些事做出解释。”
“因为她这样的穿着?”汤姆说,“这算不了什么,他们一定是抢劫了一个商人的妻子,或者是某个贵族女子的马车。”他将声音放低了一些,“如果我们要走,小子,你最好先给你的马上好鞍。”
麦特哆嗦了一下,将目光从那个死去的女人身上移开。“是的,我应该快一点,不是吗?”他没有再去看她。
麦特对于那些男人可没有什么罪恶感,他一直认为,下定决心抢劫杀戮别人的男人自然应该承受游戏失败的后果。他没有去看他们,也没有故意让自己的目光避开他们。等他给马儿上好鞍,将行李绑在马鞍后面之后,他踢起泥土,将营火掩灭。这时,他发觉自己正望着那个用十字弓射他的男人。营火熄灭后,一层阴影覆盖住这具尸体的脸孔,这忽然让麦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运气,他对自己说,一直都是运气。
“那个用十字弓的是个游泳好手,汤姆。”他在爬上马鞍时这么说道。
“你在说什么傻话?”走唱人已经骑到了马背上,比起那些死人,他更关心绑在马鞍后面的乐器匣子,“你怎么知道他会不会游泳?”
“就是那天午夜的时候,他从艾瑞尼河中的那艘小艇上一直游上了岸。我猜,他在那一次用光了他的运气。”麦特又检查了一下系住烟火油布卷的细绳。如果那个傻瓜以为有一个这种东西的就是两仪师,我倒想知道,如果这些全被引燃,他会怎么想。
“你确定,小子?实在不太可能会是同一个人……即使是你,也不会为这么小的可能性打赌的。”
“我确定,汤姆。”伊兰,如果我够得着,我会用双手狠狠掐你的脖子,还有艾雯和奈妮薇的。“而且我确定,我在到达凯姆林一个小时之后,就会让这封该死的信离开我。”
“我告诉你,这件事和这封信无关,小子,我在比你还要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玩达斯戴马了,我能认出任何一种标志或者密码,即使我可能不知道它们的具体含意。”
“嗯,我从没玩过你们的那种伟大游戏,汤姆,你们那个该死的贵族游戏。但我知道,当有人追赶我的时候,当他们不必因为我口袋里的金子而追得那么紧,那么远的时候,那就一定是因为这封信。只有一整箱金子才有可能让他们这么卖力。”烧了我吧,漂亮的女孩总是让我遇到麻烦。“发生这种事,你觉得今晚还能睡得着吗?”
“能像无知的小孩一样熟睡,小子,但如果你想赶路,我就会赶路。”
一张漂亮女人的面孔飘入麦特的脑海,她的喉咙上还插着一把匕首。你的运气不好,漂亮女人。“那就让我们赶路吧!”他有些残忍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