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这是纽约市发生的第三起枪杀案,一个月之内。
对诸多名流显贵富二代榴莲的杉林大街112号会所来说,今晚是极其糟糕的。
洛弗.艾恩斯横躺在会所大门口,一颗子弹精准地穿过他的头颅。几小时前,他正大张旗鼓地在会所里为自己的“无罪释放”举行庆祝Party,在红灯酒绿下叫嚣法律也是为他服务的。
作为闻名全球的艾恩斯能源之太子爷,父亲从商,叔叔从政,一门显赫,这个集万千荣宠于一身的年轻人,昨天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这次他被送上法庭的原因,是危险驾驶致人死亡。在这条控罪之前,他的“被控成绩单”上还包括强迫他人服食兴奋剂导致死亡,聚众斗殴等,劣迹斑斑。但在巧舌如簧的律师团与父辈们的“积极处理”下,他每次都有惊无险,无罪释放。
或许,运气也有用尽的时候,犯错的人早晚要为他们的错误,接受公平的惩罚。
刺眼的光线在警察顶上转动,警戒线内外,警察们各司其职,神情严肃地勘察这现场。
几个警员,忙于向在场群众做询问笔录。围观的人面色各异,害怕的,漠然的,拍手称快的,现场一片混乱。
人群之中,站着一个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短发蓝眼,单薄瘦弱,怀里抱着一个大纸袋,袋子外头露出几个长条面包。
细心的女警察发现了跟人群不太协调的她,将她带到一旁,问:“孩子,你住这附近的?”
“嗯。”她点头。
“现在凌晨了,你怎么还没回家?”女警的目光落在她的纸袋上。
“彩虹超市的烤面包,在关门前是最便宜的。”女孩看着女警的眼睛,“我爸爸失业了。”
女警皱皱眉,又问:“那你刚刚经过时,有没有留意到什么奇怪的人经过?”
女孩摇头。
“好吧,回家去吧。不要在这里逗留。”女警拍拍她的肩膀。
女孩点点头,转身挤出了人群。
如今才刚到初夏,凌晨的城市还是有些微凉,出了命案的会所被女孩不紧不缓的脚步抛在了后面,女孩暗红色的外衣像一朵云,飘过寂静的街道。
纸袋里的面包与罐头随着脚步抖动着,食物与食物之间,一把手枪,闪着银亮的光。
此时,命案现场的笔录仍在继续,与洛弗一同出来的女伴,哆嗦着跟警察讲,枪响时,她看到不远处有人影闪过,模样虽然看不清,可那个人的头发颜色很奇特,是湖蓝色的,非常显眼。
与此同时,法医在洛弗的身上,发现了两件可疑的东西——一支在东方很少见的毛笔与一根湖蓝色的头发。
长约十公分的毛笔揣在洛弗的衣兜里,不长不短的蓝头发,沾在他的袖口上。
一见这支毛笔,年长的法医官顿时吃了一惊,喃喃道:“又是……判官?!”
消息一出,立刻在警界引起了震动。
但凡有些年资的警员,都记得那个影子般存在的杀手——判官。
多年来,不止纽约,世界各地诸多“有罪而未受到法律惩戒”的人,都是判官的目标。而他每次下手时,都会在目标人物身上留下一支毛笔。而且,这判官来去无踪,别说抓他归案,连他的真面目都从来无人知晓。
但,十年前,判官突然销声匿迹。谁也未曾料到,同样地犯案手法,又在此时重现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