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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二十年前,那时宪云正是鲜花般的25岁,是一个才貌出众的姑娘。有人说,没有意识到自己美貌的姑娘才是真正的漂亮,宪云正是这样的美貌天成。她从不花费心思去刻意求美,因而也就没有那些“美女”们的通病:矫揉做作,顾影自怜,自我封闭等等。

    她24岁读完博士后,投到托马斯教授门下,兴致勃勃地到非州去了——那儿及亚马逊流域有世界上仅存的大规模自然保护区。秋天回来时,她晒得又黑又红,粗糙的手背和面颊记载着非州的风霜。她风风火火闯入家中,扔下背包,和爸妈紧紧拥抱起来。宪云爸表情冷漠,在女儿的拥抱中象一株枯干的橡树,但宪云妈知道,他的内心是十分喜悦的。宪云急急地问:

    “元元呢,真想他呀。”

    “他就在外边玩。”妈妈揶揄地说:“云儿,我怎么觉得你身上还带着猎豹或黑猩猩的野性,那个文雅恬静的大家闺秀到哪里去了?”

    宪去笑道:“妈妈放心,我马上就能装扮成那样的乖女孩。”

    元元大概听到了动静,抱着家养的白猫在门口探探头,立刻大喜若狂的跑过来:

    “姐姐!姐姐!”

    宪云把他抱起来,蹭着他的脸蛋问道:

    “元元,想姐姐吗?”

    元元调皮地说:“想,没人玩儿的时候才想。”

    宪云抱着他坐到沙发上,从背包里摸出一个黑黝黝的非州木雕:

    “元元,姐姐送你的礼物。”

    这是一个黑人男孩,浑身赤裸,卷发,体形瘦长得十分夸张,撅着小鸡鸡。元元高兴地搂入怀里:

    “谢谢姐姐。”

    这时白猫挣下地跑了,元元也从姐姐怀里挣出来。宪云喊:

    “元元别走!姐姐还有好多话要问你呢。”

    元元的声音已到门庭外了:“姐姐,晚上我再找你玩!”

    听着急急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宪云对妈妈苦笑着:

    “这个孩子,还是一点不开窍,只知道玩,按说他已经23岁了。”

    妈妈立即接过话头:“说起年龄,宪云,你已经不小了,你答应过这次回来要考虑婚事的。”

    宪云落落大方地笑道:“爸妈不问,我也要向你们汇报的。晚上我想让他来家里。”

    妈妈揶揄地说:“是哪个‘他’呀?”

    “他叫朴重哲,韩国人,遗传学家。他今年夏天在非州,我们在察沃国家公园相处过一个月。爸爸,据他说你们认识。”

    爸爸刻薄地说:“我认识,一个狂妄的小天才,属于一个咄咄逼人的暴发户民族。我怀疑你们是否能长相厮守。要知道,你是在5000年的中国文化中浸透的,血液和胆汁里都溶有泱泱大国的风范,而他;”他轻蔑地说。“多多少少有点暴发户的心态。”

    宪云不满地低声喊:“爸爸!”

    爸爸一挥手,冷淡地说:“不必担心,我会尊重你的选择。”说完拂袖而去。

    宪云和妈妈相对苦笑。妈妈皱着眉头说:“云儿,不要难过。你知道怪老头的脾气。不管他,晚上你把重哲领来吧。他……也是研究DNA的?”妈妈忧心忡忡地说:“孩子,恐怕你也要做好受苦受难的准备。DNA研究是一块噬人的泥沼,投身于此的人只有两种可能,或者胜利,或者被拖垮,甚至疯狂。这是一个遗传学家老伴的人生经验,孩子!”

    晚上,宪云挽着重哲的胳臂走进家门。那年重哲28岁,英姿飒爽,倜傥不群,穿一件名家制作的茄克衫,衬衣不扣领口,目光锋利,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浅笑,黑发桀傲不驯。宪云心醉神迷地看着夫君时,不由暗暗承认,爸爸的话也的确有言中之处:才高天下的朴重哲确实有些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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