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作抵抗。很明显,如果他能够的话,他就要拼死抵抗,他开始推那些抓住他的土著;然而他很快被摔倒在地上,而且那个首领抓住一种石头做斧子,冲上去要击碎他的脑袋。
戈弗雷发出一声呼喊,紧跟着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在空中飞啸,而且准是击中了那个首领的要害,因为后者倒在了地上。
随着枪响,那些惊慌得似乎从未听见过一声枪响的野蛮人,看见了戈弗雷,那些抓住那个囚徒的人一度松开了他。
立刻,那个可怜虫重新站了起来,奔向他看到的这出乎意料的救星所在的地点。
就在这时响起了第二声枪响。
那是塔特莱,他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他紧紧闭上了眼睛,这个善良的人!——刚刚开了一枪,而且他那把步枪的枪托在他右边脸颊上给了这个舞蹈和仪表教授从未挨过的一个最最结实的耳光。
然而,——什么叫做运气啊!——第二个野蛮人在那个首领的身边倒下了。
于是一阵混乱。是否那些幸存者可能以为他们在和一支人数众多的当地人队伍打交道,他们无法对之抵抗?他们可能极为老实地因见到这两个拥有小型雷电的白人感到骇怕!只见他们抬起那两个受伤的人,把他们运走,急忙奔上他们那条马来亚船,乱七八糟地尽力想驶出那个小湾,张开他们的帆,观察外海风的风向,驶向旗岬角并赶紧绕过了那个岬角。
戈弗雷不想追逐他们。何必造成更多的杀戮?他们救了那个遭难的人,他们让他逃走了,这才是重要的。这一切干得使那些食人肉者肯定永远都不敢重回菲娜岛了,因此一切都是恰到好处。只须享受胜利,而且塔特莱毫不犹豫地把大部分胜利归于自己。
在这段时间里,那个被囚的人折回到他的救星这儿。一瞬间,他住了步,这些上等人使他感到害怕,然而,几乎立刻,他又跑了过来。他一到这两个白人面前就躬身至地;然后,抓住戈弗雷的脚,放在他的头上表示奴隶身份。
这让人以为这个波利尼西亚的土著也曾读过鲁滨逊·克鲁索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