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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里时,房门大开了,一个男子出现在通往人行道的台阶的平台上。

    那外地人一见此人,便说:

    “我猜您是约翰·普罗思先生吧?……”他说着抬了抬帽子。

    “在下便是。”法官答道。

    “我有个简单的问题,您只须回答是或否便可。”

    “请问吧,先生。”

    “今天早上是否有人来过,向您打听塞思·斯坦福先生呢?”

    “据我所知,没有。”

    “谢谢。”

    讲过这话,他又抬了抬帽子,松开缰绳,纵马一溜小跑地上了爱克司特路。

    现在,大家一致认为:这个陌生人有事要找约翰·普罗思先生已是毫无疑问了。从他刚才提问题的方式来看,他自己就是塞思·斯坦福,他先于另一个人前来赴约。但是另一个同样激动人心的问题提出来了。这个上述的约会的时间是否已经过去了,那个陌生的骑士是否将离开这个城市一去不返?

    不必费力气就能想到,大家就这个外地人是马上会回来还是一去不返的问题打起赌来了。因为这是在美国,也就是说在尘世间最爱打赌的人们中间。旅馆人员和站在广场上的好事者之间,下了几笔半美元的赌注,甚至也有下五六个仙的,没有更多的了,但总之输者将毫不含糊地付钱,而赢者也将照收不误,因为他们都是些信义君子。

    至于约翰·普罗思法官,他仅仅是目送着上威尔科克斯郊镇去的骑士而已。这位法官约翰·普罗思是个哲学家,一个贤达的司法官员,他已经度过了五十个贤达和哲人的年头,尽管他才活了半个世纪——这就是说,他一出世便是一个贤达之士和哲学家。还应加上一点:他作为一个独身者——这是他贤达的不容置疑的明证——他的一生从未受到任何忧虑的侵扰,因此,大家一定会同意,这是大大有助于他贯彻自己的哲学的。他生于威斯顿,而且即使在他还是毛头小伙子的时候,也不曾离开或极少离开过威斯顿。他的裁判辖区的人们对他又尊敬又爱戴,因为他们知道他没有任何野心。

    他为人正直,对别人的弱点,有时甚至是缺点,总是显得很宽容。当他调解呈交他审理的事情时,他总是设法使出席他那谦卑的法庭的双方言归于好,磨圆棱角,给齿轮上油,缓和那些在任何社会秩序下都是固有的冲突,不管那种秩序完善到何种地步。他便是这样理解自己的使命的。

    约翰·普罗思生活颇为优裕。他履行法官的职责乃是出于爱好。他也无意在司法系统步步高升。他自己爱清静,也让别人清静。他把人们看作生活中的邻居,和睦相处有百利而无一弊。他早起早睡。他爱读他所偏爱的几位旧大陆和新大陆作家的作品,却只看一种本城的、诚实正派的报纸:《威斯顿新闻报》,那里头广告所占的地位比政治还多。每天他要用一两个钟头散步。这期间,人们因脱帽向他致敬而用旧了帽子,这也使他自己每三个月就得换一顶帽子。在这些散步之外,除去用于履行职责的时间,他就呆在自己安静舒适的住处,在花园里种花。这些花朵以鲜艳的色彩使他赏心悦目,报以馥郁的芬芳,以此酬劳他的辛勤照料。用这么几笔勾勒出约翰·普罗思先生的性格,将他的肖像装进恰如其分的镜框后,大家就能理解,何以这位法官没有特别为那外地人提出的问题而分心了。假如不是向房屋的主人,而是向他那年老的女佣人凯特发问的话,那很可能凯特是会想多了解一些情况的,她会坚持弄明白,那个塞思·斯坦福是怎么回事。她会问他如果有人来打听此人时该怎么回答。而且那可敬的凯特大概也不会不乐意知道,那外地人会不会,或在上午或在下午,再回到约翰·普罗思先生家来。

    约翰·普罗思先生是不会容许自己这样的好奇心和没有分寸的。这要在他女佣人身上倒还可以原谅,况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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