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回到了台北,满脸是灰的我考虑要不要去报案。
虽然阿祥被史前巨兽级的大白蛇吞掉,这么扯,扯到去警察局做笔录时一定会被笑死,但我手中可是握有相当程度的证据,也就是二十几张阿祥被大蛇活活生吞的连续照片,这些照片即使送去科学鉴定也没有问题,因为都是货、真、价、实!
然而比起报案,有件事我急着想知道。
还没换下一身臭味的衣服,我立即搭出租车冲去找九把刀。
刚刚拍完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九把刀,正在后期公司台北影业忙剪接,我难得看到那个大烂人一脸疲惫地瘫坐在沙发上,好像连打了十次枪,萎靡不振。
「讲完了就快滚,我们还在剪电影最后十分钟啊。」穿着拖鞋的九把刀蓬头垢面,连鼻毛都没时间剪,皱眉瞪着我:「哇靠,你好臭!」
「老板,你快告诉我,你给我的三个锦囊,装的到底是什么?」我握拳。
「装大便。」
「不是,我是认真的,锦囊里装的到底是什么!」
「装大便。」
「老板……我一点也不是在开玩笑!」
「装大便。」
他妈的我最气我认真跟别人讲话的时候,却一直被乱敷衍,我气急败坏地拿出那三个神秘锦囊,用蛮力乱扯,终于把锦囊的布扯破,里面装的三个黑黑的东西掉了出来。
我握在掌心,仔细端详。
这三个黑黑的东西似曾相识,我一闻,竟然有一股熟悉的臭味。
「这东西……」我抽动鼻子,近距离确认锦囊里黑色物质的气味。
「就跟你说是大便。」九把刀不耐烦地说。
「谁的大便?」我闻到了恐惧。
「还有谁?」九把刀一副理所当然:「当然是我的大便。」
我傻到完全说不出话来了。
这个王八蛋老板,在锦囊布里装了三坨大便,然后交给我当护身符?
「为……为什么?」我失神,手中的大便差点掉在地上。
「我不是在非洲肯亚的游记里说过吗?」九把刀没好气地说:「自己去我桌上的稿子翻一翻。」
我想起来了,九把刀曾说过,由于动物常常用排泄物的气味划分地盘,所以在荒野旅行的老行家,常常会特意搜集猛兽的排泄物,如狮子,如熊,如豹的干掉的大便,晚上扎营烤火时,先烧一点,将猛兽的气味发散出去,入夜的时候,再将剩余的排泄物散放在帐篷外圈当作地盘示警,如果有别的动物接近,闻到了这些猛兽的排泄物气味,就不敢侵入,于是旅人便能安心入睡。
基于这个逻辑,一向幻想自己是地球上最强生物的九把刀,竟然将大便装在锦囊,叮嘱我危急时刻拿出来解围——这种超自大的思考逻辑!
九把刀,他真的病得不轻!
「不过,那不是普通的,我的大便。」
「!」
「那是我特地挑在阳年阳月阳日的全阳时间,在我家阳台上,屁股晒着中午太阳拉出来的大便,拉出来后,还在太阳底下晒了七七四十九天才算制作完毕,彻底吸收太阳的精华,绝对就是超级无敌龙大便,遇鬼杀鬼,遇魔降魔!」
「……这种制程是从哪听来的?」
「全阳时辰,跟一口气搞他七七四十九天,不就是所有灵异人士的共识吗?大家都这么说的啊!」
我真的是超傻眼的。
这种毫无道理的蠢事,就只有九把刀这种白痴兼自大狂才干得出来!
暂时撇开九把刀是不是唬烂,这三个锦囊的的确确有斥退魔物的奇效,第一个锦囊将我拉出了妖怪的幻觉迷雾,第二个锦囊成功压制住魔神仔,第三个锦囊则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