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后,在离枣树大概半米的距离,他猛然直挺挺地倒下来,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呢喃,之后便晕死过去。
没人去理他,在十号酒馆,个把酒客躺在泥地里不省人事就像春天有野草生长一般自然而然。直到凌晨两点来临,所有人走尽,只留下我和约伯。
“怎么样?”我问约伯。
我今天晚上没有喝太多,希望可以保持一双稳定的手和清醒的眼睛。
他将吧台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非常利落,而后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气很好,透过枣树的浓荫,星光潇洒地漫布周围,照耀着露珠一颗颗凝结成形,夜虫低鸣——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声音。
我们蹲下来看那个陌生人。
“有病?”约伯问。
“肯定。”
“身体的还是心灵的?”
“估计都有,但前者比较致命。”
“那么交给你了。”
“又这样子吗?嗯,也好。”
约伯帮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处,离十号酒馆大约一公里,我们并肩走,他抓着男人的后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只睡着了的猫。那人身量很高,双脚在地上碰撞出单调低沉的回声,但无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谁对谁都没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么,那些手术刀之类的,随便收着也不会坏掉吗?”
“当然不会随便收着的,不过,确实也不容易坏掉。”
“说的是,人们对寄托着过往回忆的纪念品,态度总是比较温和的。”
“呸,你抒哪门子情,那不是纪念品好吧,我靠那个吃饭,还得给你酒钱。对了,凭什么菜牌又涨价了?”
“原材料涨了嘛,不过,喂,你真的有给酒钱吗?我没关系的,只要老板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机来给他看消费短信凭证,但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层带地下室的平房,在闹市区却无人做伴,这房子早八百年就该拆了,可又一直没人真的来拆。
把陌生男人送进客厅,约伯便打着哈欠离去,身影摇摇晃晃。我目送着他,从纯进化的角度来说,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错的自然选择结果。
我打开所有地方的灯,洗了手和脸,到沙发面前低头看着那个男人。
呼吸平稳,他昏得很扎实,龙舌兰是从犯,主要的攻击力量来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剂,浓度很高,再高一点儿的话,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费任何时间了。
他很英俊,鬓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过,身体保养得当,身上穿的白色衬衣值普通人三个月的工资,鞋子值十个月。
像这样的人,在某个晚上无端端走进一家偏僻的酒馆,喝了能醉倒一头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脸色显示出一种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将至,却又无可奈何。
这些背后一定有一个很值得听的故事,说不定很长呢。
但我对故事从来都没兴趣,有兴趣的人是约伯。
我在乎的只是约伯拿来跟我交换的东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脱掉,我吃力地把他扛进卧室,把床推开。那儿有一个屏蔽门,不仔细搜检根本发现不了。推开后里面空间很大,分几个间隔,最大的那一个装设了无影灯、手术台,旁边有消毒间,最里面是整套实验室级别的化验设备。
如果有人发现这儿,毫无疑问会认为我是个杀人狂魔,以碎尸为乐,而为了不让发现的人这样想并且跑出去胡说八道,我说不定还真得这么做。
因为这个原因不能带女孩子回来过夜,实在是令人悲伤。
不管怎么样,那儿其实是一个专业的迷你医院。
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