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合适之职
他了解这座城市,不过只是粗略的。多年之前,在充满希望和梦想的日子里,搜寻秘银之厅的时候,他曾来到过这里。现在,沃夫加茫然走在路斯坎的街道上,看着许许多多的露天市场,听着北部城市特有的,冬季漫长的休眠之后重获新生般的匆忙喧闹。在他看来,所有的景象似乎都已变了模样。
许多双眼睛在注视着沃夫加的一举一动,因为一个像他这样的人——接近七英尺高,有着巨大的胸肌和三角肌,背着的战锤闪闪放光——并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野蛮人经常出没于路斯坎,但即使是在那些强壮耐劳的人们之间,沃夫加也是极其彪悍的一员。
他将别人的眼神视为无物,对他们的窃窃私语置若罔闻,而只是漫无目的地乱走。他看到了路斯坎著名的巫师公会的主塔,巫士塔,并轻易地认出了它,因为它的外形十分独特,像是一株有着伸展枝杈的大树。但这并没能指引沃夫加。即使他曾见过这座塔,那也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对于他来说,简直恍若隔世。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两个小时之后,野蛮人的视线从外界转向内心。他的脑海中映出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特别是那令人不快的复仇完成的那一刻。佛力克·高眼被打得腾空而起,倒在破坏的帐篷中间,艾吉斯之牙击中他胸口的场面在他心里记忆犹新,如同事情是刚刚才发生一样。
沃夫加拢了一下蓬乱的头发,继续向前跌跌撞撞地走着。他已经全然地精疲力尽了,因为在遇到天马部落之后,他几乎就没睡过觉。在他看到城市的轮廓之前,一直都只是在沿着向西的路乱走。路斯坎东门的守卫曾试图吓唬他,让他离开,但当他耸耸肩刚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他们又叫住他并允许他进入,但命令他不得寻衅滋事。
沃夫加不打算战斗,不过如果有人找碴,他自然也不会遵守守卫的命令。他只是点点头便走过城门,来到路斯坎的街道上。
当太阳开始落向西方的地平线,将影子拉长的时候,他又发现了另外一个熟悉的地点。一座路标告诉他这条街的名字,半月街,沃夫加曾到过此地。沿这条路不远的地方,他看到了弯短剑酒馆的招牌。
这座酒馆就是他第一次走出冰风谷,第一次参与,或者从某种角度说是挑起了一场大规模斗殴的地方。
沃夫加看着弯短剑酒馆,看着整条破旧不堪的街道,沃夫加感觉到,也许不会有别的地方比这里更适合他生存了。
这个地方是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存在的,恶棍,流氓,以及为领主工作的人。野蛮人将手伸进几乎空无一物的钱袋里,摸着仅余的几个硬币,并意识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
他走进弯短剑酒馆,心里有些担心会有人认出他,以至于马上又引起另一场骚乱。
当然,没人能认出他,他甚至没见到任何一个有点脸熟的人。这地方的布置与他记忆中的倒是相差无几。他环视着房间,并不由自主地盯着长长的吧台旁边那面墙。年轻时的沃夫加曾把一个大胖子的头插进这面墙里。
那时候他是那么骄傲,那么好战。而现在,他同样希望战斗,但原因却改变了。现在他只为怒火战斗,只为最纯粹的怒火战斗,这怒火也许根本不是因面前的敌手而产生,但他根本不顾及这些。现在他战斗的理由就只是要战斗。也许,仅仅是也许,他战斗是因为他希望失败,希望结束这永恒的折磨。
他没有这么想。他根本什么都不想。
他走向吧台,毫不客气地推开挡在他面前的各色顾客。他把斗篷拽下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也不问旁边的人这个位子有没有人坐。
然后他就在那里坐着,观察着,倾听着,任由所有人注视他然后窃窃私语,听着他们以色情的言词挑逗女侍应。逐渐地,他意识到,人们已开始欢迎他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