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以血,或是以功绩证明
两次,就让钩子穿过了洞,牢牢挂在冰上。崔斯特先走,敏捷的精灵一溜烟地爬了上去。
沃夫加完成了他在洞穴中该做的事。他选了一袋财宝,以及一些他知道自己将会需要的物品。他爬这条绳索比崔斯特难很多,但是由于有黑暗精灵在上面帮忙,还是在夕阳西沉之前爬上了冰顶。
他们在融冰池旁扎营,大快朵颐鹿肉,并且在温暖蒸汽的抚慰下享受着他们很需要并且应该得到的休息。
然后他们在黎明前再度动身向西行。他们配合着让他们来到这么东方的速度肩并着肩向西跑了两天。当他们来到聚集各野蛮人部族的足迹前时,两人都知道该分离的时候到了。
“再会了,好友,”沃夫加低身弯腰去检视那些足迹时说。“我永不会忘记你为我所做的事。”
“我也是,沃夫加。”崔斯特有点难过地说。“但愿你的战锤在未来的岁月中镇慑所有敌人!”他开始加速前进,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但是他很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再看到这个高大的伙伴生还。
当沃夫加第一眼看到各部族的联合营地时,他沉浸在自我的思绪里,暂时将他紧急的任务抛到了一边。五年前,年幼的他骄傲地扛着麋鹿部族的军旗,堂堂地走进了与此类似的营区,高唱着坦帕斯之歌,并且跟那些将会与他并肩作战,也可能并肩死亡的男子们分享着很烈的麦酒。他那时看战争的角度跟现在很不同,他认为那是对一个战士的光荣试炼。“天真的野蛮。”他喃喃自语说,在他回忆起自己当年的无知同时,他倾听这话中的矛盾。但是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布鲁诺跟崔斯特成为他的朋友,并已教导了他外面世界的错综复杂,他们已经让先前沃夫加仅仅视为敌人的那些居民在他心中成为有血有肉的个人了。这迫使他去面对自己行动的残酷后果。
想到这些部落将要再度发动对十镇的袭击,沃夫加的喉头涌起了一阵苦水。更使人厌恶的是,他们骄傲的民族将要跟地精与巨人并肩作战。
他走向营地外围的时候,发现在整个营区中都没有蜜酒之厅,没有饮宴厅。有一排小帐棚各插着不同部族君王的旗帜,位在营地的中央,外面围着一般士兵的营火。沃夫加细察了这些旗子,知道几乎冻原上所有的部族都在这里,但是他们加起来的力量只有五年前联合部族的一半多一点而已。崔斯特认为蛮族们还没从布林·山德坡上的杀戮中恢复过来,这项观察很不幸是真的。
两个守卫迎向沃夫加。他并没有刻意要藏匿自己的形迹,现在他把艾吉斯之牙放在脚边,举起双手,显示他没什么恶意。
“你是谁,居然没人护卫,又没被邀请,就来到希夫斯塔的会议营帐前?”其中一个卫兵问。他打量着这个陌生人,为沃夫加的强壮和脚边威力强大的武器而印象深刻。“你一定不是乞丐,高贵的战士。但是我们不知道你是谁。”
“你们认识我的,红发乔恩之子瑞夫耶。”沃夫加回答,他认出了这个同部族的人。“我是贝奥尼加之子沃夫加,麋鹿部落的战士。我五年前在进军十镇的时候跟你们失散了。”他解释说,他很小心地选择用词,来避免提到他们被击败的事实。野蛮人是不会提起这些不愉快的记忆的。
瑞夫耶靠近这个年轻人细瞧。他当年是贝奥尼加的朋友,他还记得沃夫加这个男孩。他算了算经过的这些年,将他最后一次看到男孩时孩子的年纪跟眼前这个人外表上的年龄作了比较。他很快就满意于相似的成分比巧合的成分大。“欢迎回家,年轻的战士!”他温暖地说。“你过得不错嘛!”
“的确,”沃夫加回答说。“我看过许多伟大跟新奇的事物,也学了很多智慧。我有很多故事可说,但实际上我没有时间作无意义的交谈。我是来见希夫斯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