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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丹妮莉丝(十)
    山丘仿若绿色汪洋中的石岛。

    丹妮花去半个上午才爬下来,到山底已是气喘吁吁,肌肉酸痛,似乎有些发烧。岩石磨破了双手。不过比之前好,她拨弄一个破水泡时断定。手上皮肤粉红柔软,浑浊的白色液体从伤口渗出,但烧伤正在愈合。

    从下往上看,山丘望而生畏。丹妮以她降生的那座古老城堡将它命名为龙石山——她对正宗的龙石岛没有半点记忆,但这座山丘让她永志难忘。矮树丛和刺灌木覆满了山坡下部,高处则是一堆陡峭凌乱的裸岩,突兀地指向天空。在那片破碎的巨石、锋利的山脊和尖锐的山顶中,卓耿找到一个浅山洞作巢穴。丹妮第一眼看到这山丘,便意识到他在这住了有些时日。空气充斥着灰烬味道,视线范围内树木岩石皆被烤焦熏黑,地上洒满破碎的焦骨,这是他的家。

    丹妮知道家的诱惑。

    两天前,她爬上一个山尖,瞥见一条向南的狭长水流,在落日余晖下微微闪光。一条小溪,丹妮意识到。它小是小,但可将她引向更大的溪流,而更大的溪流通向小河,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河最终都会汇入斯卡札丹河。找到斯卡札丹河后,只需顺流而下,便能到达奴隶湾。

    她宁愿骑龙返回,卓耿却不肯配合。

    古瓦雷利亚的龙王们用束缚咒语和魔法号角来控制坐骑;丹妮莉丝只有一个单词和一条鞭子。坐在龙背上,她有种初学骑术的感觉。她抽打小银马右肋,马儿会向左跑,因为马的本能是逃离危险;但当她鞭子落在卓耿右侧,龙却跟着转向右方,因为龙的天性是进攻。有时她鞭子抽哪都没关系,他会载她随心所欲地飞,完全忽视她的意愿。丹妮发现,鞭子只能骚扰他,却不能真正伤害他,因为龙鳞比号角还硬。

    无论龙每天飞得再远,某种本能都会让他在黄昏时返回龙石山。这是他的家,不是我的。她的家远在弥林,那里有她的夫君和情人。那里才是她的归属。

    走吧。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回忆与她同行。天高云淡,草原上飞驰的骏马犹如蝼蚁。银月仿若触手可及,湛蓝的溪水在下方欢快地流过,被阳光映得波光粼粼。此景可待成追忆?在卓耿背上她才感到完整,翱翔天际,藐视所有危险,叫她如何放得下?

    但她不能留恋。女孩可以一辈子玩耍,她已是成年女人,是女王也是妻子,是万千人的母亲。她的孩子需要她。卓耿曾屈服于皮鞭,她也必须牢记责任。她得重拾王冠,坐上乌木长椅,回到她高贵的夫君怀中。

    西茨达拉和他冷淡的吻。

    上午骄阳似火,蓝天万里无云。很好。她的衣服早已成为破布,留不住丝毫温暖。飞出弥林的疯狂旅途令她掉了一只鞋,她把另外那只留在卓耿的巢穴,因为光脚好过不伦不类地穿一只鞋。她的托卡长袍和面纱都扔在竞技场,里面的亚麻布内衣经不起多斯拉克草原炎热白昼和寒冷夜晚的煎熬,汗水、青草和尘土让它污迹斑斑,丹妮还从衣服边缘撕下一条布来包扎小腿。在别人眼中,我肯定是个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乞丐,她心想,好在天气温暖的话,我不会冻死。

    龙石山的生活孤独寂寞,伤痕累累,饥饿难耐……但奇怪的是,她却满心欢喜。几道伤疤,肚皮空空,夜来冷战若能飞翔,一切又有何妨?真的不想走。

    可是姬琪和伊丽在弥林大金字塔等她,还有她可爱的文书弥桑黛和所有的小侍酒。他们会献上美食,服侍她去柿子树下的水池沐浴。沐浴一新的感觉一定很不错。不用照镜子,丹妮也知道自己有多脏。

    她很饿。有天早上,她在南坡半山腰找到不少野生洋葱,晚些时候又找到叶子繁盛的红色蔬菜,那或许是某种怪异的卷心菜。不管是什么,反正吃下去并没有不适。除开这些和一条在卓耿巢穴外小小的涌泉池抓来的鱼,她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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