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布蕾妮
动,那是一位衣衫褴褛的灰发老人。他盖的毯子滑到地板上,他坐起来揉揉眼睛。“布蕾妮小姐?你吓了我一跳。我在做梦呢。”
不,她心想,做梦的是我。“这是什么地方?地牢吗?”
“山洞。狗儿追踪我们时,我们就得像老鼠一样逃回洞里。”他穿一件残破不堪的旧袍子,淡红与白色相间,灰头发又长又乱,脸颊和下巴的皮肤松松垮垮,满脸粗糙的胡碴。“你饿不饿?能喝牛奶吗?再来点面包和蜂蜜?”
“我要我的衣服。我的剑。”不穿盔甲,她感觉像光着身子,而且她希望守誓剑在身边。“出去的路。告诉我出去的路。”山洞地上满是石头泥土,感觉高低不平。即使到现在,她仍然头晕目眩,犹如漂浮一般。闪烁的烛光投射出诡异的影子。杀戮的影子在四周起舞,她心想,躲避着我的察看。到处都有洞穴、裂缝和罅隙,但哪条通往外面,哪条通往更深处,哪条是死胡同,她无从知晓。所有的都同样漆黑。
“我可以摸摸你的额头吗,小姐?”看守的手上布满瘢痕和硬茧,却出奇的轻柔。“你的烧退了,”他宣布,带着自由贸易城邦的口音。“不错不错。昨天你的皮肤摸上去还像着了火。简妮担心我们会失去你。”
“简妮。那高个子女孩?”
“就是她。但她不如你高,小姐。人们叫她‘长腿简妮’。是她给你手臂接骨,夹上木板,干得跟学士一样出色。她还尽量治疗你的脸,用煮沸的麦酒清洗伤口,防止溃烂。即便如此……人咬的伤口污秽不洁,我敢肯定,发烧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灰发人摸摸她绑着绷带的脸。“我们不得不割除一点肉。我恐怕你的脸不会好看。”
它从来就没好看过。“你是说,会留下伤疤?”
“小姐,那怪物咬去了你半边脸。”
布蕾妮不由一怔。每个骑士都有战斗留下的伤疤,她央求古德温爵士教她剑术时,他警告过她,你想要这个吗,孩子?但老教头指的是剑伤,他料不到尖牙的牙。“如果你们只是想吊死我,为什么替我接骨,洗净伤口?”
“为什么呢?”他望向蜡烛,仿佛再也无法忍受看她。“他们告诉我,你在客栈战斗得很勇敢。柠檬不该离开路口。他得到命令守在附近,埋伏起来,假如烟囱里有烟升起,就立即赶来……但他听说盐场镇疯狗已沿绿叉河北去,便上了钩。我们追踪这伙人很久了……尽管如此,他应该更清醒才对。结果,走了半天他才意识到血戏子利用一条小溪隐匿踪迹,绕到了他背后,后来,他为了绕开一队佛雷家的骑士,又浪费了更多时间。要不是你,等柠檬和他的人赶到时,客栈里就只剩尸体了。或许正因如此,简妮才给你疗伤。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光荣地获得了这些伤口,为了完全正当的事业。”
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们认为我干过什么?”她说。“你们是谁?”
“我们一开始是国王的人,”那人告诉她,“但国王的人必须要有国王,而我们没有。我们本来也是弟兄,但我们的关系已经瓦解。我不知道我们是谁,只知道我们的路十分黑暗,圣火没告诉我道路尽头等待着的是什么。”
我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我见过树林里的尸体。“圣火,”布蕾妮重复。突然,她明白了。“你是那密尔僧侣。红袍巫师。”
他低头看着自己褴褛的长袍,悲哀地笑笑。“叫粉红冒牌货更合适。没错,我是索罗斯,来自密尔……一个糟糕的僧侣,一个更糟的巫师。”
“你跟唐德利恩一起。闪电大王。”
“闪电转眼即逝,再也无法看到。人也一样。我恐怕贝里伯爵的火焰已经离开人世。一个更阴沉的影子取代他领导我们。”
“猎狗?”
僧侣努努嘴。“猎狗死了,已经被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