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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丹妮莉丝
    她吃着早餐,一碗冰凉的虾米柿子汤,伊丽给她带来魁尔斯长袍,象牙色绸缎上用小珍珠缝成图案,清凉通风。“把它拿走,”丹妮说,“去码头不用华服。”

    奶人把我当野蛮人,我索性穿给他们看。她穿着褪色的沙丝长裤和草织凉鞋去了马厩,一对小乳房在多斯拉克彩绘背心下自由晃动,奖章腰带上悬一把小弯刀。姬琪为她编了多斯拉克式的辫子,并在末端系上一个银铃。“我没有打过胜仗,”银铃轻响,她对女仆说。

    姬琪不这么认为:“您在尘埃之殿烧死巫魔,把他们的灵魂扔回地狱。”

    那是卓耿的胜利,不是我的,丹妮想分辩,却没有出口。如果头上多几个铃铛,想必多斯拉克人会更钦佩齐心。于是她从跨上小银马起,就刻意弄出声响,但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都没在意。外出时,她选择拉卡洛保护她的子民和龙,乔戈和阿戈则同往码头区。

    他们将大理石宫殿和芬芳花园抛在身后,穿过城市的贫民区。这里只有朴素的砖瓦房,临街一面连窗户也无。马匹和骆驼尚且稀罕,舆车自不必说。街上多的是儿童、乞丐和骨瘦如柴的沙色狗。肤色白皙的居民穿着灰尘仆仆的亚麻裙站在拱门下目送他们经过。他们知道我是谁,并且不爱我,丹妮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得出。

    乔拉爵士本想让她坐舆车,安稳地躲在丝幔后面,但她拒绝了。她靠着绸缎垫子坐了太久,老是让牛拉着来去。重新骑上马背,才让她觉得脚踏实地,有了目标。

    去码头并非她自愿,而是另一次逃亡。她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打从娘胎起,就没有休止,不曾停下。有多少次,她和韦赛里斯在漆黑的夜晚偷偷溜走,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不逃就是死。札罗获悉,俳雅·菩厉把幸存的男巫招集到一起,要对她不利。

    丹妮听他说时忍俊不禁:“你不是告诉我,男巫们跟那些羸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吗?”

    札罗却忧心忡忡,“本来确实如此,但现在起了变化。据说熄灭一百年之久的玻璃蜡烛又在‘夜行者’厄拉松的宅子里重新燃烧,鬼草在吉海因花园中生长。人们看见幻影龟在男巫大道的无窗房子之间传递消息,而城里所有老鼠纷纷咬掉自己的尾巴。马索斯·马拉若文的老婆曾经嘲笑一个男巫虫蛀的袍子,可现在她发了疯,什么衣服都不肯穿,因为最新鲜的丝绸都让她感觉有成千只虫子在上面爬。人称‘食眼者’的瞎子赛比欣又能视物了,至少他的奴隶们如此发誓。这些情况怎不让人疑惑呢?”他叹口气。“魁尔斯处于非常时期,非常时期对贸易不利。我很难过地奉劝您,彻底地离开魁尔斯,宜早不宜迟。”札罗抚摸她的手指,以示安慰。“但您不会孤单。你在尘埃之殿看到黑暗的景象,札罗的梦境却一片光明。我梦见您喜乐地躺在床上,将我们的孩子抱在胸口。现在还不晚,跟我一起去玉海航行,让美梦成真!给我一个儿子吧,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给你一条龙吧,你真虚伪。“我不会跟你结婚,札罗。”

    闻听此言,他的脸沉下来。“那你走吧。”

    “我该去哪里?”

    “远离此地就好。”

    好吧,是时候了。从前她的卡拉萨在红色荒原饱受折磨,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而今他们精力充沛,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多斯拉克人不习惯在一地久留,他们是马上民族,不适合居住城市。也许她沉溺于魁尔斯的舒适和美丽,违背了初衷,逗留得太久。在她看来,这座城市的人总是说得多做得少,而且自从不朽之殿在巨大的烟雾与火焰中倾覆以来,之前受的欢迎也开始改变。一夜之间,魁尔斯人忆起龙的危险,便不再竞相献礼。相反,碧玺兄弟会公开呼吁把她驱逐,香料古公会则要将她处死。札罗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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