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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丹妮莉丝
珠宝盒。正是这位老人将它从我手中打落。”铜器商还在地上打滚,她走过去把他扶起来。“你被蛰到了吗?”

    “没有,好心的夫人,”他颤抖着说,“否则我早没命了。但它碰到了我,哎哎哎,它从盒子里摔出来,正好落到我手上。”难怪,他尿了裤子。

    她给他一个银币算是补偿,打发他离开,然后转身面对白胡老人,“我欠你一条命。”

    “您什么也不欠我,女王陛下。我本名阿斯坦,来此的航海途中,贝沃斯为我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虽然乔戈已经放手,但老人仍保持跪姿。阿戈拣起拐杖,翻过来,忍不住用多斯拉克语轻声咒骂。他把蝎尾兽的尸体在石头上刮掉,递回给老人。“谁是贝沃斯?”她问。

    高大的棕肤太监把亚拉克弯刀收好,昂首阔步地走上前。“我就是。在弥林的斗技场,大家叫我‘壮汉’贝沃斯,因为我从没输过。”他拍拍布满伤疤的肚子。“我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先砍我一下。算一算,你就知道‘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

    丹妮无需去数,她早已瞥见伤疤有多少。“你何故来此,‘壮汉’贝沃斯?”

    “我从弥林被卖到科霍尔,接着又被卖给潘托斯那个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他派‘壮汉’贝沃斯渡海过来,并让白胡子服侍他。”

    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伊利里欧?”她猜测,“伊利里欧总督派你们来的?”“是,陛下,”白胡老人回答。“不克亲至,总督特请恕罪。他年纪已经不轻,骑不上马,航海旅行又会晕船。”先前他用的是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如今换为通用语。“如若惊扰,咱俩深切致歉。实话实说,起初我和他都不大确定,本以为您会更有……更有……”

    “王家风范?”丹妮笑出声来。她没带龙,衣着更和女王的打扮有天壤之别。“你的通用语说得很好,阿斯坦,你是维斯特洛人吗?”

    “是,陛下,我出生于多恩边疆地,年轻时作过史文家族中一名骑士的侍从。”他将手杖高高举起,活像一杆没有旗帜的长枪,“如今我是贝沃斯的侍从。”

    “当侍从,你不觉得自己老了点吗?”乔拉爵士挤到丹妮身边,黄铜盘子别扭地夹在掖下——贝沃斯的铁头让它扭曲得厉害。

    “为我的主人效力还不算老,莫尔蒙大人。”

    “你认识我?”

    “我见识过你的身手。在兰尼斯港,你差点把弑君者打下马;在派克岛,你英勇作战。这些事,你都不记得了罢,莫尔蒙伯爵?”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你看起来很面熟,但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有数百人参加,攻打派克更出动了数千名骑士,我想不起你是谁。不过提醒你,我已经不是伯爵,熊岛另属他人,我只是个流浪骑士。”

    “你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丹妮挽起他的手臂,“我忠实的朋友和优秀的顾问。”她仔细端详阿斯坦的脸。他有一股强烈的威严,一种她倾慕的沉静力量。“起来,白胡子阿斯坦。也欢迎你,壮汉贝沃斯。你们已经认识了乔拉爵士,这两位是阿戈寇和乔戈寇,我的血盟卫。他们跟随我穿越红色荒原,也亲眼目睹龙的诞生。”

    “马族小子,”贝沃斯露齿而笑,“贝沃斯在斗技场杀过许多马族小子。他们死的时候铃铛作响。”

    阿戈立刻拔刀。“我还没杀过棕色的胖子,贝沃斯将是头一个。”

    “收起武器,吾血之血,”丹妮道,“此人前来为我效力。贝沃斯,你必须完全尊重我的子民,否则你的服务将很快结束,那时候你身上的伤疤将比现在更多。”

    露齿的笑从巨人那张宽阔的棕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疑惑的怒容。看来少有人威胁贝沃斯,别说是个头只有他三分之一的女孩。

    丹妮给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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