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
没人看到他,也没人察觉他,这点他可以确定。经过他身边的大亨与小大亨,若是被人问起:“昨天你在公园见过一名巡警吗?”他们只会目瞪口呆。
问他们这个问题,等于问他们是否看见一只蚊子飞过小径。
这座公园太过沉闷,他感到惊慌的情绪开始涌来。他登上小圆石间的一道阶梯,再向下走到一个洼地。洼地周围有许多小洞穴,为晚间来此的情侣提供了避雨的地方。(他们被雨困在里面的机会似乎很大。)
然后,他看见了所要寻找的目标。
一名男子!或者该说一名大亨,正快步走来走去,还不时看看怀表。此人猛吸一口手中的香烟,将烟蒂塞进烟灰槽,一会儿之后烟蒂便在一阵火花中消失无踪。
洼地里面没有其他人,这里要到傍晚与夜间才有人活动。
那名大亨正在等人,这点相当明显。泰伦斯四下望了望,没有人跟着他走上台阶。,
或许还有其他阶梯通到这里,一定还有。但不管了,他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说出“恕我打扰您”之前,大亨当然没有看见他。
这句话敬意十足,可是没有一个大亨习惯让巡警接近,无论对方是以多么恭敬的态度。
“搞什么鬼?”大亨说。
泰伦斯保持着语气中的敬意与急迫(让他继续说话,让他望着你的眼睛半分钟就好):“这边请,阁下,为了追捕本地凶手,这是全城搜索的相关行动。”
“你到底在说什么?”
“只要一会儿就好。”
泰伦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经鞭,那名大亨始终没有看到。神经鞭发出一下嗡嗡声,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随即仆倒在地。
镇长以前从未对付过大亨,顷刻间的恶心与内疚令他自己十分惊讶。
四下仍然不见任何人。他将这个硬邦邦的身体拖进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滞的眼睛一直瞪着他。他一路向前拖,一直拖到洞穴尽头低浅的地方。
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大亨僵硬的手脚上把衣服扯下来。然后他脱掉自己身上那套沾满灰尘、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穿上大亨的内衣裤。过去他只用手指摸过蓟荋织品,身体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触这种布料。
接下来是其他的衣物,尤其大亨头上的无边帽,他确实需要。在年轻一辈中,无边帽并非十分流行,不过还是有人戴。很幸运的,这名人亨是其中之一。它对泰伦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则他的浅色头发会让这个“化装舞会”玩不下去。他使劲拉下那顶帽子,遮住耳朵。
接着,他开始进行必要的善后工作。他突然了解到,杀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恶极。
他将手铳调到最大弥散度,再转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钟后,此人只剩下一团烧焦的尸骨。这将延缓认尸的工作,令追捕者无从着手。
他又举起手铳,将巡警制服化成一团粉末状的白灰,再从里面扒出烧黑的银质饰扣与皮带环。这样一来,也会使得追捕更加困难。或许他只赚到一个小时,不过也是值得的。
现在他必须马上离开,一刻也不能耽误。他在洞口停了一下,仔细闻了闻。尸体火化得很干净,只有少许骨肉烧焦的味道,几分钟之内,微风就会将它吹散。
他走下阶梯,一名年轻女子迎面上来。一时之间,他习惯性地垂下目光,因为她是一位萨克贵妇。转念间他赶紧又昂起头,匆匆一眼只觉得她相当年轻、漂亮,而且十分匆忙。
她拉长了脸。当然她将找不到那个男人,她迟到了,否则那男人刚才不会频频看表。也许她会以为那男人等得不耐烦了,已经先行离去。于是他稍微走快一点。他不希望她回头气喘吁吁地追过来,问他是否看见一位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