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匕里孛屯就是匕里孛屯——肮脏不堪,胡乱蔓延,暗无天日,曲折蜿蜒的匕里孛屯——流淌着腐朽,却又充满着一种活力,芮奇确信他从没在川陀上其它地方发现过这种活力。这种活力或许是找遍整个帝国也无从寻觅的,尽管除了川陀之外,芮奇没有去过任何世界。他最后一次看见匕里孛屯是在他十二多岁的时候,不过这里的人们看来还是一如既往,仍然是低贱之辈与无礼之辈的混合物,充斥着矫揉造作的倨傲和喃喃不平的怨恨,男人留着浓密乌黑的小胡子,女人则穿着布袋似的套装,这在芮奇如今已久经世故见多识广的眼光看来着实颇有些不自检点。女人穿成那个样子还怎么能吸引男人呢?——不过这是个蠢问题。他在十二岁那会儿,就已经清楚地知道那种布袋装脱起来有多快多容易。于是他矗立在那儿,沉浸于思潮与回忆之中,经过一条由商店橱窗组成的街道,努力想让自己唤醒对故地的记忆,他怀疑人群之中或许有人是他曾经认识的,不过已老了八年。其中或许还有他少年时代的伙伴——然而令他深感不安的事实是,虽然他还记得一些彼此间互取的绰号,却已经记不起任何人的真名了。事实上,他记忆中的缺口大得惊人。八年虽然算不上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但对于一个二十岁的人来说,却是他生命中五分之二的岁月,再加上他离开匕里孛屯之后的生活又与以前有着天壤之别,之前的记忆已如无痕的旧梦般黯然褪色。不过这里的气味依旧如故。他在一间面包店外停住了脚步,店面低矮而又邋遢,空气里散发着一股椰子糖衣的味道——这是他在其它地方所闻不到的。他也曾经在其它地方买过涂着椰子糖衣的小烘饼,尽管广告上写着“达尔风味”,但那不过是味同嚼蜡的冒牌货——仅此而已。他感到一股强烈的诱惑。对啊,干吗不进去呢?他身上有钱,况且铎丝又不在跟前,不必担心她会皱着鼻子大声抱怨这地方有多不干净。在从前的时候,谁在乎干不干净?店里光线昏暗,芮奇的眼睛花了一段时间才适应过来。店堂里放着几张矮桌,桌边各有几把破椅,毫无疑问人们通常在这里用些点心,诸如咖啡烘饼之类。有个年轻人坐在其中一张桌旁,面前放着一只空杯子,他身上穿着一件曾经是白色的T恤衫,在光线良好的时候或许会看来更脏些。一位面包师,或许该说是一位服务员,从后间走了出来,粗声粗气地说道:“你小子要啥?”
“来一焦炭冰。”芮奇同样粗声粗气答道(如果他表现得彬彬有礼,那就算不得是匕里孛屯人了),他说的是记忆中从前的市井行话。看来这行话目前仍然通用,因为服务员给他拿来了他要的东西,直接用手拿的。这种做法在小时候的芮奇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的芮奇却略感难以接受了。
“要袋子吗?”
“不用。”芮奇道,“我在这儿吃。”他付了钱,从服务员手里接过焦炭冰,满满一口咬了下去,双目微微眯了起来。
这在他少年时代算是一顿丰盛的大餐了——有时是他在街头讨到足够的钱后去买的,有时是从某个临时的有钱朋友那里分享到的一口,更多的时候则是乘人不备顺手牵羊偷来的。而现在他可以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嗨!”一个声音叫道。
芮奇睁开双眼。有个男的坐在他桌前,向他怒目而视。芮奇轻声道:“你在跟我说话吗?小弟弟。”
“废话。你他妈的在干吗?”
“吃焦炭冰。关你小子屁事?”自然而然地他就用起了匕里孛屯的方式跟人说话。毫无挂碍。“我问你他妈的在匕里孛屯干吗?”
“我生在这儿,长在这儿。不过是睡在床上长大的。不象你是睡在街上长大的。”损人的话脱口而出,就好象他从未离开过家乡一样。“是吗?作为匕里孛屯人,你穿得也未免太考究了。吃软饭的小白脸。在你身上闻得到香水味。”他竖起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