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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朝白色货车奔去,他的心猛烈地跳着,视线也因血液循环加速而变得模糊不清。
那辆福特车不是休闲用车,而是一般用来作生意,像是小包快递之类的镶板货车。车尾及车身两侧都没有任何公司行号的名称或商标。
车子的引擎还在运转,两扇前门是开启的。他跑到驾驶座旁边的位置,倾身到车内看能不能找到行动电话。车里如果有的话,一定不是可以一眼望见的。
也许在置物箱内吧,他砰然将它拉开。后面货车厢坐了一个人,误把乔当成两个穿夏威夷衫的人之一,他问道:“你们捉到萝丝了吗?‘”该死!“乔暗自咒骂。
置物箱里,有几卷救生圈,打开箱盖时,跌落地板上。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汽车部门的信封。
根据加州的法令,任何车辆必须携带登记证或是保险证。
“嘿!你是谁?”坐在货物厢里的人问。
乔拿起信封,转身离开货车。这人很可能会像另外两个家伙一样,从背后枪杀了他。可是乔倒不认为该尽速逃走。
货车后方的门,在一阵吱嘎声中被甩开。乔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一张大脸突然出现在货车边。
那家伙的手臂比大力水手还粗,脖子强壮得可以吊起一辆小型车。乔趁他错愕之际,提起一只膝盖朝他胯下顶去。
那家伙大叫一声,身体向前弯。乔用头在他脸上重重地一撞,那人就昏倒在地上。被撞破的鼻子血流如注,他用嘴巴大声地喘着气。
虽然从小乔就喜欢打架,但自从认识蜜雪儿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对别人挥舞过拳头。可是今天,在短短两个小时之内,他居然对人动粗两次,这让他自己都吓一跳。
此外,这种原始的暴力使他觉得想吐。
他从来不曾如此易怒过,即使在年少轻狂的年代也不曾如此。他必须努力克制一下自己了,就像在圣塔莫妮卡的公共洗手间一样。
过去一年,因为飞机的坠毁,使他终日意志消沉,自怨自艾。但他开始认清,那些只是表相而已,在他内心更深处,其实有着一股他始终不肯承认的强烈情绪——满腔的怒火。
如果宇宙是冰冷的机械结构,如果生命只是从一个虚无的黑暗过渡至另一个虚无,那么他不会高喊着上帝。因为在无限深透的真空里,大声呼救是徒然无用的。声音在真空中不会被传送,就像在水里不可能呼吸一样。此刻,他狂乱地捉住每一个机会,对人们宣泄他的愤怒。
乔揉着额头,那是刚才撞那家伙的脸而受伤的。他朝躺在地上鼻子淌着血的傻大个看了一眼。一种难以描述却又非他所愿的满足感涌上心头。躺在地上的人,身着一件运动衫,黑色宽松的裤子,一双红色的胶鞋,看来大约二十岁,至少比他两个同伴小个十来岁左右。他的手大得可以抓起西瓜,十根手指除了拇指外,每根手指的根部指节上都有一个刺青的英文字母。拼起来是ANABOLIC,就是生物科学里的“组成代谢作用”。
虽说刚才是防卫性的先发制人,但令乔迷惑的是自己怎么会对如此暴力的行为产生快感。
这家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执法人员,但不管他长相如何,他也许是个条子,袭警的后果可是很严重。
奇怪的是,即使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也未曾稍减他对于自己的凶猛行为所产生的快感。
乔既兴奋又害怕,怕的是这强烈的愤怒情绪会掩盖住他根深抵固的道德感。他环顾墓园四周,没有来往的车辆,于是跪在这受害者身边。这人浊重的呼吸在喉间发出孩子般轻柔的声音。当乔搜寻他的口袋时,他眼皮抖动着,但仍不省人事。
除了找到几个铜板、一个指甲刀、一串钥匙及一个皮夹外,乔一无所获。皮夹里有张身份证及几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