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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我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到家,只是不宜久留。两分钟内就算我没出现在警察局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他们至少会在约定的时间过后再等我十分钟,等到史帝文生局长恍然大悟,知道我看见他与偷父亲遗体的盗贼会面时,已经为时已晚。
即使到了那个节骨眼,他们也不见得会到家里来找我。毕竟找对他们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将来也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任何威胁。我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来证明我今晚的所见所闻。
然而,为了让他们天衣无缝的计谋继续得逞,他们极可能不惜采取任何激烈的手段防止风声走漏。他们或许连一丁点破绽都不愿意留下——也就是说他们势必要杀我灭口。
我以为当我打开前门跨进家里的时候会看到欧森在玄关等候,结果它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在那里迎接我。我呼叫它的名字,它也没有出现;如果它在黑暗向我走近,我应该会听见它走路时厚实的脚底踩在地板上的啪啪声。
它可能刚巧心情不好,大多数的时候,它是个性情幽默、喜好玩耍的好伴侣,它的尾巴总是摇个不停,精力充沛得足以扫遍月光湾的大街小巷。但是,每隔一阵子,它就会像被整个世界压垮似的,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跟铺在地面上的地毯没什么两样;一双哀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直视前方,像是沉浸在回忆或什么狗辈先知先觉当中发呆,它总是默不作声,只是偶而有气无力的叹口气。
有时在某种比较罕见的情况下,我会发现欧森陷入一种极度绝望的沮丧感之中。小狗应该不会有这种深奥的烦恼,即使它看起来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
有一回它独自坐在我房间衣橱的大镜子前,凝视自己镜中的倒影达半个小时之久——以狗的心灵时间来看,这就跟永恒一样久,因为它们对事物的体验通常是以两分钟好奇和三分钟热度来计算。排除了犬类的虚荣心和单纯的疑惑两大因素之后,我依然看不出它的影像到底有哪里可以如此令它着迷。它看起来似乎满腹忧伤,两耳下垂,肩膀松垮垮,尾巴一摇也不摇。我发誓,有时候我真的看见它眼里热泪盈眶,几乎随时要夺眶而出。
“欧森?”我呼唤它的名字。
控制楼梯上挂灯的开关装有一组变阻器,家里大多数的开关皆是如此。我把灯光从最暗调亮一些,方便我爬上楼梯。
欧森并没有在楼梯口,也没有在二楼走廊等我。
我走入我的房间,扭开微弱的灯光,但是仍然没有发现欧森的踪迹。
我直接走到最近的床头柜。从上层的抽屉里拿出我平常存放零用钱的信封。里面只剩一百八十元,但是有总比没有好。虽然我不知道该将这些现金挪作何用,但我想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准没错,于是我把全部的钱都放入牛仔裤的口袋里。当我关上床头柜的抽屉时,我注意到床罩上有一个黑黑的东西。我将它拿起来,赫然发现果然跟黑暗里看起来是同一样东西——一把手枪。
我从来没见过这件武器。我父亲从来不曾拥有过枪支。
出于直觉,我立即将手枪放下,并用床罩的一角拭去自己可能留下的指纹。我怀疑自己是否中了别人故意款赃设下的圈套。
虽然所有的电视都会放出紫外线辐射,我这些年来还是看了不少的电影,因为只要我坐的地方不要距离电视荧幕太近,都还算安全。我看过很多无辜好人——从开利。格兰特( Cary Grant ),詹姆士。史都华(James Ste ),到哈里逊。福特(harrison Ford )——为他们从来没犯的罪被无情追杀,或被捏造的证据诬陷入狱的故事。
我连忙一脚踏入隔壁的浴室,将低瓦数的灯光打开。还好浴缸里没有被暗杀身亡的金发女郎。
也没有欧森的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