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麻雀到来
一
泰德避开大路(斯达克命令丽兹这么干,节约了半小时),所以他要么走路易斯顿——奥本这条路,要么走路易斯顿——牛津那条路,州警察局在牛津。
他选择了路易斯顿——奥本这条路。
他在奥本的一个红绿灯前停下,不断观察后视镜,看看有没有警车。这时,在废车场同罗立谈话时第一次清楚感到的念头又向他袭来。这回不是发痒,而像是重重的一记耳光。
“我是知情者,我是拥有者,我是创造者。”
“我们是在跟魔术打交道,”泰德想,“任何真正的魔术师都必须有一根魔杖。大家知道这一点。我很幸运,知道哪儿有这样的魔杖。实际上,那里成打出售这东西。”
最近的一家文具店在法庭大街,现在泰德正拐向那个方向。他确信罗克堡那家文具店有贝洛尔黑美人牌铅笔,也确信斯达克也准备了铅笔,但他不想用那些。他要的是斯达克从没碰过的铅笔。
泰德在离文具店半条街的地方找了个停车处,熄了火,从车中出来。从罗立烟味浓重的车里出来,吸点儿新鲜空气,真是好极了。
他在文具店买了一盒贝洛尔黑美人铅笔。他问售货员能不能用一下墙上的铅笔刀,售货员告诉他随便用。他用铅笔刀削了六支铅笔,然后把它们并排放在上衣口袋里,铅笔头像致命的导弹头一样露在外面。
一切就绪,他想,狂欢开始啦。
他走回罗立的汽车,上了车,坐了一会儿,热得流汗,低声唱着《约翰·韦斯利·哈丁》,几乎所有的歌词都回想起来,在压力之下,人的记忆能创造奇迹。
这可能是非常危险的,他想。他对自己倒并不十分在乎。毕竟,他创造了斯达克,他应该对此负责。这似乎不太公平,他并不认为他是心怀恶意创造出乔治的,他不认为自己是杰克尔和弗兰肯斯堡那类臭名昭著的医生,尽管他妻子和孩子可能遭到不测。他写作一系列小说并不是为了赚大钱,更不是为了创造出一个怪物。他只是摸索着克服写作中的障碍,只是想写一部好小说,因为这使他快乐。
相反,他却得了某种超自然的疾病。许多不该得病的人得了奇怪的病,像脑中风、肌肉萎缩、癫痫、老年性痴呆等病,一旦你得上了,你就不得不对付它。那个电台猜谜节目叫什么?猜中有奖?
虽然他心里认为这很合理,但对丽兹和孩子们却非常危险。
对。脑手术也可能很危险……但如果脑里长了肿瘤,你还有什么选择?
“他会看,会偷看。铅笔很好,他可能感到很得意。但如果他感觉到你要用铅笔干什么,或发现鸟哨……如果他发现鸟哨……见鬼,如果他猜到有事要猜……那你就完了。”
“但会成功的,”他内心的另一部分在低语,“他妈的,你知道会成功的。”
是的,他的确知道,因为内心深处坚持认为别无选择,于是泰德发动汽车,开往罗克堡。
十五分钟后,他已驶出奥本,又奔驰在乡间,向西开往湖区。
二
在最后的四十英里旅程中,斯达克不停地谈论他准备和泰德合写的《钢铁
马辛》一书。到达目的后,他帮丽兹抱着孩子,让丽兹听话。同时,丽兹打开别墅门,让他们进去。她一直希望有车停在通往湖畔的道路上,或听到说话声或链锯声,但却只有昆虫催眠的嗡嗡声和托罗纳多车发动机的轰鸣声。看来这狗杂种挺走运的。
他们从车上往屋里卸东西时,斯达克仍在不停地说。就连他用折叠式剃刀切断电话插座时也不停口。这本书听上去不错,非常惊险,听上去像《马辛的方式》一样棒——也许更棒。
“我必须去方便一下。”搬完行李后,她打断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