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天意(1)
题,这些令他感到眩晕……但是没有罗丝,这一切都将毫无意义。罗丝的离去,使那些跟他鬼混的女人变得一钱不值。糟糕的是,他对她的出走毫无觉察,更加无法容忍的是,她竟然为了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美元拿走了他的信用卡。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她恰恰忘记了不该忘记的事情,她拿走的是我诺曼的东西,她忘了我他妈的是个无耻之徒,她得为此付出代价。而且是很高昂的代价。
惊人的代价。
罗丝走后,他掐死了一个与他鬼混的女人,把她的尸体扔到了湖西边那个谷仓的塔楼上。难道这也应该归咎于自己脾气不好吗?他不知道。你这白痴,到底这是为什么,就因为带她出外吃了顿午餐吗?他记得,他带那女人逛完熟食排档来到福莱蒙德大街时,还觉得那个穿了一条浅褐色厚短裤,有着棕色皮肤的婊子挺可爱。他并不清楚她到底像不像罗丝,虽然他跟自己说她长得很像她,而且他居然也相信了。他在用了四年的逐猎牌汽车后座上跟她亲热时,她转过了头,离这里不远有座谷仓上的灯光恰好照在了她的脸上。就在这一瞬间,这个妓女在他眼里完全变成了罗丝,那个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抛弃了他的狗杂种,甚至连他妈的一个字都没给他留下。他连想都没想,就拿起一只三角背心,套在了那妓女的脖子上。她的舌头从嘴里伸了出来,眼珠像玻璃弹子一样从眼窝中向外鼓着。最糟糕的是,那个妓女死了以后,看起来竟一点也不像罗丝。
他并没有惊慌失措……他怎么可能惊慌呢?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罗丝知道这事吗?难道她有预感吗?
难道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跑得远远的吗?因为她害怕他可能也会对她……
“别再愚蠢了。”他嘟哝着,闭上了眼睛。
这主意并不怎么样。他眼前出现的是他近来经常梦到的情景:那只商业银行信用卡变得巨大无比,像一只徐成钞票颜色的飞船在黑暗的夜空中漂浮着。他立刻睁开了眼睛,发现手指破了。他伸开了手掌,冷静地观察着流血的伤口,他已经习惯了坏脾气爆发时他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种种痕迹,也知道该怎么应付它:那就是重新控制自己。这就意味着思考和策划,开始实行计划前需要事先预演一下。
他给近处那两座城市的警察局打了电话,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说罗丝是个携带巨额信用卡潜逃的重要嫌疑犯。一切事件之中最为糟糕的莫过于这张信用卡了,它从来就没有从他的头脑中消失过。他告诉他们她的姓名是罗西·麦克兰登,因为他确信她已经改用婚前姓名了。如果将来发现她没有改名,可以向他们简单解释说,嫌疑犯正巧和办案人员的名字相同。同名同姓的事有时经常会发生。
他还将罗丝的照片传真给他们。一幅是她坐在后门台阶上,这是他的警察朋友路易·福斯特去年八月拍的一张黑白照片,拍得并不好。另一幅是一位警察艺术家奥·凯利,一位他妈的天才,应诺曼的邀请给她拍的,她头上戴了一条头巾。
那两个城市的警察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找遍了所有她可能藏身的地方——无家可归者收容所,流浪者暂住旅馆,两镇之间的旅店等等。他们在可能性较大的几家旅馆里还查通了旅客住宿登记簿。可是这一切都毫无结果。诺曼一有时间就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蛛丝马迹不停地打电话,他变得越来越灰心丧气,甚至要求对方传真一份全市新近申请驾驶执照的汽车司机名单给他。仍旧一无所获。
他仍然不认为她真的能够从此音信杳无,彻底逃脱应有的惩罚,特别是拿走信用卡这件事最应该受到严惩。但是他开始怀疑她是否逃到了其他城市,她太畏惧他了,以至于二百五十英里还不足以远离他的视线。
过不了多久她就会知道,即使八百英里也不算太远。
此外,他在这里已经